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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医院误诊病情导致病人死亡要赔偿多少?

2020-12-23 来源:世旅网

医院的误诊,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需要赔偿病人以下费用: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院误诊病情导致病人死亡应赔偿多少

医院误诊致死赔偿费用按如下方式予以计算: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已满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予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误诊病情导致患者死亡的医院应该赔偿多少?

医院误诊致死赔偿费用的计算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我老公因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导致人死亡,应该追究医院责任吗?

法律分析: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病人的死亡原因确定,如果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病人死亡,医院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若病人完全是因自身原因死亡,医院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我丈夫因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导致人死亡,是否应该追究医院责任

误诊导致病情延误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且医疗机构存在过失的算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已认定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误诊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之前,首先要确定患者的病因病情,然后在因病庄施治,但疾病是比较复杂的,不可能完成准确掌握患者的原因,医生误诊是时有的事,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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