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公司股权转让的主要风险包括;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不完善、转让及受让方违约导致股权转让难以完成,或者是虽然股权转让完成,但是股权转让的对价没有支付。此外,公司股东配偶或利益相关人的原因导致股权转让不能的情形也时有发生。鉴于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较为复杂,如果涉及类似问题,应当聘请专业的股权律师予以协助甚至主导,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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