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需要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资产,偿还债务。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二是政府命令解散公司。如果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或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那么可能会引起政府命令解散公司的清算。
法律分析
一、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
二、因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主要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
结语
无论是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还是因政府命令公司解散,清算都是必不可少的程序。然而,公司解散的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其中一些可能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在这些情况下,清算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的稳定。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公司都应积极配合清算程序,确保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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