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车辆未进行修理能请求保险赔偿。
一、交通事故轻微碰擦怎么快速处理
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仅造成机动车损失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100元以下)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撤离现场,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固定碰撞损失部位,向事故车辆所在保险公司报案。
2、事故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间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
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确认签字。
4、承保公司对各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5、事故车辆到汽车修理机构进行维修。
6、当事人或车主提交索赔材料、单证,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间赔付或现场赔付。
二、谁去交通事故理赔申请
交通事故理赔由投保人申请。
(一)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二)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三)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四)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六)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七)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为追偿权成立的条件为: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人身伤亡预付责任后,取得事故责任人代位追偿权。但保险人行使代位索赔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被保险人有权因保险事故向第三人索赔,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保险人代位行使的实体权利。因此,被保险人享有相应的请求权是保险人行使代位权不可或缺的条件;
2、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根据法律规定,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转移给保险人。保险代位索赔权的主体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是保险人取得代位索赔权的对价。保险人未支付本对价的,不得享有保险代位索赔权;
3、仅限于四种法定情形,即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劫时发生事故;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4、代位赔偿权的金额以赔偿金额为限,保险人只能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人的赔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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