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死亡人数超过30人、重伤人数超过10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事故;而重大事故是指死亡人数在10至30人之间、重伤人数在50至100人之间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事故。
法律分析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事故等级评估与风险管理
建筑工程事故等级评估与风险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对建筑工程事故进行等级评估,可以对事故进行分类和划分,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同时,通过风险管理的实施,可以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建筑工程事故等级评估与风险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选择等,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理,我们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结语
建筑工程事故等级评估与风险管理是确保建筑工程安全的关键措施。评估事故等级能够准确划分事故的严重程度,风险管理则可识别并降低潜在风险。综合考虑设计、施工、材料等环节,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科学合理的评估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与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航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航道建设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