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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需不需要交税

2020-06-29 来源:世旅网

一般情况下,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需要交税。

一、房屋赠与税

1.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即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而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4%)及印花税,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若计征时间超过五年,可免营业税。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3.需按房屋评估价(由地税局方面相关专业的房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服务免费)的5.1%缴纳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6元/平方米,80元的工本费,公证费20元/平方米,查档费50元,公证完拿着公证书就可以到产权中心进行更名过户。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二、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条件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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