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强制执行后,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以共同到法院找执行法官做执行笔录,就算执行案件结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