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指受到事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级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一)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二)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四)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二、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