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清楚对于失业金的领取,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的。一、失业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的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必须满1年。2、如果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是却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根据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是属于非因本人意愿的中断就业作了规定的话,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的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所造成职工失业的情况,职工就有权申领自己的失业保险金。3、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二、失业金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三、相关知识(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以上就是失业金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内容信息,在达到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下,每个月月中或者月末都可以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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