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子女分配比例如下:
1、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遗产包括:
1、公民的正当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子女分配比例一般均等,有特殊情况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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