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农场退休土地不会收回。国营农场本身的性质是国有资产,农村土地(包括其农林场)属于集体,前者是国家所有,后者是村群众集体所有。职工可以选择主动将土地退还给农场,或者可以选择继续承包。
国有农场职工所承包的农场土地属于职工责任田,当职工退休后,社保局给其每月发养老金。所以职工退休后,职工责任田应该由农场收回纳入机动地管理,农场重新市场价发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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