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能改罪名,司法机关可以变更罪名,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拟定罪名的变更,以及在审判阶段法院对指控罪名的变更。刑诉法和最高法院解释都明确了变更罪名的规定。被批捕后的流程包括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检察院审查案件、补充侦查、起诉决定和法院审理。虽然批捕前后的罪名可以变更,但在实践中罪名频繁变更较少见,公安机关会严谨确定罪名。
法律分析
一、检察院依法批捕后能改罪名吗?
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其实,有些刑事案件都已经进入到了审判阶段了,可能人民法院都会直接变更罪名的,也就是说,批捕之前的罪名和批捕之后的罪名可以有所变更,但是,罪名频繁变更的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当然比较少见,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行为严谨确定罪名的。
结语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依法批捕后可以变更罪名。刑事诉讼法明确允许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且没有设定具体程序规制。实践中,变更罪名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拟定罪名的变更,以及审判阶段法院对指控罪名的变更。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罪名频繁变更的情况相对较少见,公安机关通常会严谨确定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四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三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四)法律手续完备;
(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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