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一个营业执照再办一个创建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即两个公司。
这将意味着可以将之前的公司业务和现在的公司业务分开,享受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个公司的业务范围有重叠或者相同,可能会涉及到公司业务冲突的问题。此外,如果两个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到不同的行业或者不同的地区,也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综上所述,在办理第二个营业执照时,需要遵守当地工商部门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公司注册顺利完成。此外,如果已经有了一个营业执照并且正在运营业务,还需要考虑如何处理之前注册的公司,包括税务、法律和财务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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