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本次上调分为四个部分,定额调整、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倾斜调整。
1.定额调整,河南的定额调整中规中矩,今年为每位在河南退休的人员上调50元。
2.挂钩缴费年限调整,每缴纳一年养老保险可以增加1.5元,缴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由于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因此最低者能够在这块增加22.5元。
3.挂钩养老金基数,调整根据2020年12月每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上涨0.88%。这部分是已经公布的6个地区里比较低的,仅仅比辽宁的0.6%高一些。河南上调的比例为0.88%,有零有整,说明了河南省人社厅的测算十分精确。
4.倾斜调整,倾斜调整有两部分组成,一是高龄退休人员倾斜调整、二是军转干部倾斜调整。由于大部分不是军转干部故不做过多分析。对于高龄人员额外增加的部分,河南方案中分成了多个年龄段。在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69周岁的增加20元、70-74周岁的增加25元、75-79周岁的增加30元、80-84周岁的增加40元、85-89周岁的增加50元、9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以额外增加60元。
【法律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0.88%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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