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不仅限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受伤也可认定为工伤。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都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受伤;2、患有职业病;3、外出差因工作受伤;4、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5、突发疾病或抢险救灾中受伤;6、军队退伍军人旧伤复发。
法律分析
工伤不是按照时间来确定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试用期受伤,也是算工伤的: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的原因受伤的;
2、患有职业病的;
3、在外出差,因工作原因受伤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5、应当视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和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员工受伤是否应视为工伤赔偿的争议解析
试用期内员工受伤是否应视为工伤赔偿的争议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内员工受伤是否算作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方面,试用期是雇佣关系的试水阶段,员工与雇主之间的权益保护应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另一方面,工伤赔偿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权益。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员工受伤的原因、工作性质、雇佣合同约定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应视为工伤赔偿。尽管法律对于试用期内员工受伤的具体规定并不明确,但应倾向于保护员工权益,确保其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医疗救助。因此,建议雇主在制定雇佣合同时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受伤应享有相应的工伤赔偿权益,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结语
根据以上条件,试用期内员工受伤应视为工伤赔偿的争议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虽然法律对于此并未明确规定,但应倾向于保护员工权益,确保其获得合理的赔偿和医疗救助。建议雇主在雇佣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受伤应享有相应的工伤赔偿权益,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与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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