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能进少管所。关押和改造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的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决罪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能进少管所。关押和改造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的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关押的对象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已决罪犯。
中国对未成年人一贯给予特殊的保护,对犯了罪的服刑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管教所采用与其关押对象相适应的管教原则及方法(详见《监狱法》最后一章)。青少年由于其社会化的程度和认知能力存在着限制,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就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有特别严重的罪行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考虑到把未成年犯和成年犯一起关押改造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将未成年犯关押到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四条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第七十五条
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七十六条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
第七十七条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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