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是抵押权人持有的房产权利证书,注销后由房管局收回,但权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注销他项权证需携带银行同意注销证明、身份证等到房产交易核心或房管部门办理。还按揭后,注销单位是房管局,但需银行出具证明。
法律分析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注销后,原则上由房管局收回,但收不收回本身并无大碍,房屋的权属状况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要注销房屋他项权证,应携带银行出具的同意注销证明,本人带身份证、他项权证书等相关证件,到当地房产交易核心或者房管部门办理即可。还了按揭后,注销的单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银行出具证明。
拓展延伸
权证归属的法律规定及程序
权证归属的法律规定及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权证的最终归属进行明确和规范的程序和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权证的归属权归属于权利人,即权证持有人。权证的收回一般由权证持有人主动申请或者权属单位依法收回。在具体操作中,权证的收回程序包括申请书的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等环节。权证归属的法律规定及程序的目的是保障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权证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具体情况,权证的归属和收回可能会受到不同法律法规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处理。
结语
权证归属的法律规定及程序是对权证归属进行明确和规范的程序。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权证通常归属于权利人,即持有人。权证的收回一般由持有人主动申请或权属单位依法收回。收回程序包括申请书准备、证明材料提交、审核审批等环节。目的是保障持有人权益,维护权证制度正常运行。具体操作应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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