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制度范文
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制度篇1 一、幼儿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幼儿园疫情报告工作。 二、加强晨检,并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和发病情况,根据季节特点监测幼儿中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发病状况。
三、定期对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患者立即确诊,并于第一时间报告。 四、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在最短时间内(1小时)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并按规定迅速控制患者及密切接触者。幼儿园与疾病控制中心配合并做出相应的隔离控制措施。
五、发现乙类传染病时,6小时之内立即报县教育局和县疾病控制中心,并按规定对患者做出相应的隔离控制措施,以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散。
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制度篇2 一、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
二、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 三、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 四、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幼儿园传染病登记制度篇3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保健教师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园里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课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
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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