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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1-03-07 来源:世旅网
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采购需求公示

第一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 2019 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凭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开标过程中由代理公司现场进行网络查询。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编制内容和要求 (一)编制内容

包括安龙县“十四五”规划思路、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

(1)规划基本思路:充分总结和提炼安龙县“十三五”时期规划完成情况,分析安龙县发展基础和发展形势,研判所处的发展阶段。 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安龙县“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指导原则、战略定位、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等,完成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提出纳入上级“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和重大事项的建议。

(2)规划纲要:即《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报县人大审查批准。

(3)专项规划:编制的“十四五”专项规划包括:“十四五”现代农业林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新兴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教育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十四五”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社会保障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编制要求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要充分把握国家、省、州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发展方向,立足安龙县实际,科学分析国内外形势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深刻认识安龙县工业化、城镇化和巩固脱贫成果等方面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关系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出特色和发展重点,着力推进、重点突破。要更新规划编制理念,进一步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前瞻性,使“十四五”规划真正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为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要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规划纲要》、专项规划,都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搜集、项目论证等工作。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通过开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

规划编制开辟畅通的渠道;要建立健全规划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加强规划的衔接工作。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切实发挥《规划纲要》的统领作用;要加强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保证规划目标、生产力布局、投资安排和政策手段有机对接,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强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对接,保证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有效落地;各专项规划要高度强化与省州及以上相关规划的对接,确保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与省州及以上规划的原则、导向和要求吻合,提出的重大项目要尽量争取纳入省级以上规划盘子。

二、时间要求

(1)“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大纲;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框架稿;2020年1月15日底前形成“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并提请县政府讨论研究。 (2)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2020年2月,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县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9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与省、州规划衔接,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10月,做好提交县政府和县委全会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的准备。11月底前,完成《规划纲要》人代会审议稿,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交县人代会审议准备。

(3)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与《规划纲要》同步进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1月之前,完成各专项规划初稿。然后征求各部门意见,并与省、州相关规划衔接,修改完善后组织专家论证。2021年6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规划审查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19个月内完成项目服务工作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规划基本思路,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规划纲要》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各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后,县政府批复。 三、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10%;提交规划基本思路,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20%;《规划纲要》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30%;《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论证及县政府批复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40%。 .四、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5% 作为履约担保金,项目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六、其他要求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方案和技术路线、时间安排及工作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和商务因素(如企业实力、项目人员配置、承诺、类似业绩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初步审查表

1.资格审查表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交易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日期:2019年X月X日 XX:XX 序号 1 2 供应商名称 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原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资信证明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一般资格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 2019 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审查 缴纳凭证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在开标过程中由代理公司现场进行网络查询。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3 4 5 6 采购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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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性审查表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交易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日期:2019年X月X日 XX:XX 一、符合性检查 序号 1 供应商名称 评审要求 商务符合性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二、无效标检查 1 无效标检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评审专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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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分表

评 分 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交易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余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15 若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则作无效标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采价格分 购人预算价,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0 - 15 分 (15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等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技术方案 1、工作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任务明确得10分; 2、工作方案内容较较完整、思路较清晰、任务较明确得5分; 3、工作方案内容不完整、思路不晰、任务不明确得2分。 0 - 10分 0 - 6分 技术分 (26分) 进度安排及保1、工作进度安排节点明确,保障措施恰当,得6分; 障措施 2、工作进度安排节点不明确或保障措施不恰当,得3分。 技术参数 1、所有参数全部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得10分; 2、技术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以此类推,扣完本项得分为止。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技术偏离表”,提供逐条对应招0 - 10分 标文件要求响应的详细技术参数要求为评标依据,漏项视为不满足,按负偏离每项扣3分。若本项为0分则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4 9 /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综合资信证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0 - 8分 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至今,承担过同类规划或研究的业绩: 省级及以上业绩每个得3分,最高得9分;地市级业绩每个得2分,0 - 18分 最高得6分;区县级业绩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业绩的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3分,副高级职称得1.5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商务分 2、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资质项目负责人 (59分) 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项目负责人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国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0 - 9分 1、项目组成员中,拥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3分,最高得15分。投入本项目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除外) 员组成及服务0 - 21分 2、项目组成员中,拥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每人3分,最高得机构技术力量 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除外) 履行服务 承诺 1、承诺如遇编制规划有修改调整的,须在要求时限前按照采购人意见修改调整好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 2、承诺在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有岗位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调整得1分,不承诺不得分。 得分 评标专家(签字): 0 - 3分 14 10 /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产品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该类供应商提供的印证材料如下:

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有的效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4、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据的依法纳税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盖单位公章)。

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数比例不低于 25% (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 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所在区县适用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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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物类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类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3)价格分值计算表:

价 格 分 值 计 算 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交易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中小企业给予X%价格扣除后报价(元) 评标基准价(元) 价格 分值 得分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 评审专家(签字): 14 12 /

4.评分汇总表

评 分 汇 总 表 项目名称:安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交易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911】0001 评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专 家 专家姓名 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采购人代表 总 分 平均分 排 序 评审专家(签名):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供应商4 14 13 /

第三节 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

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5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用电子标的此条默认为通过;

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的;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3.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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