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名师培养工程”人才储备入库标准
(试行)
“名医名师培养工程”人才储备人选的遴选范围为我院从事临床、医技、教学科研、药学、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符合标准的引进人才。“名医名师培养工程”人才储备库人员的遴选,坚持以品德、知识、技能、业绩为主要标准。其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一、 标准
(一) 第一梯队人才储备库入选标准
1. 从事临床医疗、医技、教学科研、药学、护理一线工作。年龄在60岁以下。临床上具有较高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在国际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 在国际医学学术团体担任职务或者在国内医学学术团体担任重要职务者(包括在国际学术团体委员、国内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常委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
3.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以上奖励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或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等)1项,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获奖者为第一完成人、科研项目为第一负责人)
4. 近五年来在《SCI》、《EI》收录的杂志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8.0以上,其中一篇论著影响因子在4.0以上。
5. 以本人临床、基础研究的创新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专著(第一主编)。
6. 临床上成功开展重大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填补国际空白,对医疗卫生事业有重大贡献者。
第1条为必备条件,同时符合以上第2-5条中3条或者单独符合第6条者可进入我院第一梯队人才储备库。第一梯队的培养目标为国际名医名师。
(二) 第二梯队人才储备库入选标准
1. 从事临床医疗、医技、教学科研、药学、护理一线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临
床上具有较好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 在国内或省内医学学术团体担任职务(包括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常委、
学组组长、副组长、委员或省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或省管专家)。参加全国统编教材编写,任编委以上人员。
3. 近五年来,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现承担
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以上。(获奖者为第一完成人、科研项目为第一负责人)
4. 近五年来在中华系列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10篇
以上;或者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著累积影响因子在4.0以上,其中一篇论著影响因子在2.0以上。
5. 以本人临床、基础研究的创新成果为主要内容的专著(第一主编)。
6. 临床上成功开展重大医疗技术创新项目,填补国内空白,对医疗卫生事业有重大
贡献者。
第1条为必备条件,同时符合以上第2-5条中3条或者单独符合第6条者可进入我院第二梯队人才储备库。第二梯队的培养目标为国内名医名师。
(三) 第三梯队人才储备库入选标准
1. 从事临床医疗、医技、教学科研、药学、护理一线工作。年龄在50岁以下。临
床上具有一定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在省内本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本科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 在省内医学学术团体担任职务(包括省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常委、学组组
长、副组长、委员或市级学术团体主委、副主委)。
3. 近五年来,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三等)1项;或现承担省部级科研
项目1项以上。(获奖者为第一完成人、科研项目为第一负责人)
4. 近五年来在中华系列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5篇以
上;或2篇论著被《MEDLINE》收录,或者有一篇被《SCI》、《EI》收录。
5. 在同专业、同职称医师中临床工作量为前3名。
第1条为必备条件,同时符合以上第2-5条中3条或者单独符合第6条者可进入我院第三梯队人才储备库。第三梯队的培养目标为省内名医名师。
(四) 第四梯队人才储备库入选标准
1. 从事临床医疗、医技、教学科研、药学、护理一线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外
语水平在6级以上。临床上具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能力。本科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者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者,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三等)或者省厅级一等奖1项、或者二等奖
2项以上,或现承担厅级科研课题1项。(获奖者为第一完成人、科研项目为第一负责人)
3. 上;
近五年来在中华系列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著5篇以
4. 在《SCI》、《EI》、《MEDLINE》收录杂志上发表学术论著1篇以上。
第1条为必备条件,同时符合以上第2-4条中2条者可进入我院第四梯队人才储备库。第四梯队的培养目标为名医名师后备人才。
二、 入库选拔程序
(一) 根据入选标准,个人申报,经所在科室、学部和党总支严格筛选,上报“名医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
(二) “名医名师培养工程”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由医院党委根据不同专业情况而定。
(三) 医院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评定建议,决定候选人是否符合入库人选标准及判定入库级别。对入选人员在医院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方可成为正式人才储备库人员。
(四) 医院与储备库入库人选专家签订培养协议。培养期为五年,采取分段培养办法,首先培养期为两年,考核合格的,续聘三年。
备注:本院在职职工的学术论著第一作者单位及科技成果承担单位必须是郑州市中心医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