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现任 职务 单位 名称 毕业 院校 本人 学习 经历 本人 工作 经历 技术 业务 情况 主要表现及奖惩情况 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意见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审批意见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审批意见 性别 出生 年月 技术 职称 毕业 时间 (从高中开始) 文化 程度 党 团 身份证号 所学专业 籍贯 本单位为 同志申请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 万元。 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区人社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核,提供材料属实,根据《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常办发〔2013〕35号)的有关规定,同意拨付资助。奖励金额为市 元,区 元 市财政局审批意见 市人社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七份,市、区财政局、人社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申请人各持一份。
附件4
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乙方(资助申请人):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并从 年 月起,在甲方连续工作三年以上。
二、市、区资助资金分三年拨付,甲方每年在资助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发放给乙方。
三、乙方在三年内流动出甲方的,按实际服务年限发放,未发放的资助资金,由甲方负责分别退还给市政府和区政府。
甲方 乙方
二○一三年 月 日 二○一三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