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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现象探究

2021-11-11 来源:世旅网


强制消费现象探究

摘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消费者主动作出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选择,因此必须进行各种制度安排以使交易信息在他们之间均匀分布,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能笼统地认为其合法与否,应当从作出的主体、商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否违反了有关法律的强制规定等具体分析。我国应完善相关立法,对强制消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司法救济机制。

关键词:强制消费 消费者权益 垄断 交易 信息不对称

一、防不胜防的强制消费

今年以来,我省一些企业巨头如通讯企业、银行等开始为旗下的用户免费提供一些服务项目,例如:某通讯企业采取“主动服务”手法,如“免费为你开通XX信箱XX功能、灵通秘书”之类。但是,这“主动服务”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

在赠送一个月或一段时间的“馅饼”后,免费“不知不觉”地被转为收费。于是,消费者在缴话费时,浑然不觉地缴纳了“信箱费”“功能费”“灵通秘书费”等服务类费用,但这些项目用户从未使用过,公平吗?细心的用户可能到话费清单开列之后,仔细观察才知话费中又多了一笔“费”。这也就是通讯企业“主动服务”的本意吗?

当你打电话到某通讯企业的客服询问他们的服务人员时,他们说:我们现在有一个免费的服务项目“灵通秘书”套餐,这个项目的优惠使用期为一个月,我们帮所有的用户都添加了这个服务项目,为的是让您体验一下我们的新增服务,您要是喜欢就可以长期使用。免费使用时间一到如果您没有按照给我们发(信息)通知,或者在手机上进行“不要”的程序操作,就说明你“要”这个服务项目。所以,我们收了这个费用。

二、强制消费何以横行

相信大多数人在消费时都遭遇过此类的无奈。商业、餐饮业、通讯、旅游……强制性消费可谓无处不在,开瓶费、包间费、空调费、筷子费等搭车收费名目可谓越来越繁多。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强制性消费在越来越多消费领域呈蔓延趋势,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强制性消费能带来巨大利润。

商家经营,无不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很多行业的利润点是一降再降,逼得商家不得不动脑筋,用“旁门左道”来赚钱。

比如餐饮业设限消费现象就比较普遍:如今一些饭店已经不提供可多次使用的消毒餐具,只要进门就餐就要先买餐具,一人一套一元钱,不买就没有办法

就餐。

为什么餐饮业搭车消费的现象最普遍呢?业内人士认为,现在餐饮业竞争太激烈,菜品的价格都比较透明,而且各家相互比着,谁也不敢轻易提价,只好在这些不太显眼的小细节上做文章。比如餐具费、纸巾费,别看不起眼,却会使一家中型饭店每天增加几百元的利润,这一年下来,可不是个小数目。

二是大多数人都无奈接受,较真的极少。

以为免费的小菜和茶水,最终成了收费项目;浏览网页,首先“蹦”出来的是删也删不完的产品广告;去饭店吃饭得花钱买筷子;这一切你较过真儿吗?相信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定的。虽然在面对强迫消费时心里可能会不大舒服,但大多数消费者选择的不过是发发牢骚而已, 商家就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在玩把戏。

三是相关规定约束力差,容易钻空子。

从全国的例子来看,消费者要维护自己权益大多走的是法律诉讼的路子。然而,为几个小钱闹到法庭,大部分普通消费者都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有的消费者也会投诉到相关部门,但由于相关规定的约束力不够,最终导致不了了之。

三、强制消费的救济手段

强制消费越来越隐秘的做法给监管带来了新的难题。现在一眼就看穿的霸王条款越来越少,很多强制消费都采用了隐蔽的手法,给你“下个套”让你往里钻。以目前消费者怨言最多的短信陷阱为例,强制收费的陷阱主要有以下种种:没有明码标价,浑水摸鱼;随意提价,歪理连篇;含糊其辞,骗取订阅;免费试用,引君入瓮;霸王短信,强买强卖;旁人代订,你掏腰包;技术陷阱,专玩迷藏;取消服务,照样收费。这些“主动服务”的手法,看起来是免费的,是一个“馅饼”,但在不知不觉中,却会由“馅饼”转为陷阱。

消费者协会是我们消费者最放心的部门也是我们消费者最信得过的部门,消协可以凭借自身的威信和社会影响力,发动舆论,给企业以舆论压力。可说到底,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在这个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消费者是真正的“上帝”,不管是基于何种出发点的商业行为,都必须以消费者的接受和认同为基本前提,否则,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治理强制消费要疏堵并重,只有商家不断提升服务品位,变价格竞争和概念炒作为实实在在的诚信和文化内涵竞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强制消费问题。另外,行业协会也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从内部调整;我们国家的行政机关如工商也要加强管理,从外部调整,内外协做一定能还我们消费者一个优良的消费环境。但是随着我国法制的建立健全,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已经日益被重视起来,但关键还是消费者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勇于对强制消费行为作出反抗、投

诉。消费者及时举报,工商部门加大制裁,多管齐下才能逐渐遏止强制消费。

普通商品的定价应该让市场来决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交易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对于消费者而言,是进行消费还是不进行消费,是消费此种产品还是消费那种产品,消费者有选择的权利,不应受到他人的干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应增加服务费用总额一倍的赔偿。但归根结底,治理强制消费最终还得靠市场经济的杠杆,行政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力度,多方共同配合为消费者营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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