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工作制度
一、党员管理制度
为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党员管理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定期培训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按照《秀观小学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规范党员行为,教育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严把“入口”关,积极纳新符合条件的新党员。 4、全体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每年重温一次入党志愿书。 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剖析自己,纠正错误。
6、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做好后进党员的帮助工作、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7、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建立党员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二、党员监督制度
为了教育督促每个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到行动中,学校党支部特制定如下监督制度。 l、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2、设立纪检员。党支部设立兼职纪检员,专门负责党员监督工作。
3、实行党员述职制。每学年每位党员在支部大会上书面述职一次,就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全体党员进行评议。
4、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届时邀请“两委员一代表”及群众代表(含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5、建立党员帮教制度。对评议意见较大的党员,各支部要结对帮助,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不合格党员要上报上级党委,按《党章》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谐校园”稳步发展,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建立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校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作形势报告、观看电教片、组织社会调查、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加强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全体党员要努力做到“五讲五比”(即讲政治,比思想觉悟;讲奉献,比工作
干劲;讲法制,比遵纪守法;讲方法,比教学效果;讲廉政勤政,比管理水平)。
(二)、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建立行政干部监督制度
1、设立纪检员。党支部设立兼职纪检员,专门负责监督工作。 2、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学期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相互评议,指出问题,促进提高。
3、建立廉政述职制。每学年校级领导在全体教工会上作一次廉政述职,并接受评议。评议满意率不及60%以上者,要向上级部门汇报。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书记、校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副校级领导对分管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执行校务公开制度
按照学校制定的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凡涉及收费、招生、学籍管理、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教职工及学生奖惩、教职工人事工作、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学校领导干部重要事项等均应向社会或全校师生公开。
(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推荐、教职工人事安排、教职工奖惩、招生、大宗财务开支、基建修缮、大宗物资采购、学生奖惩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决定。
(七)、创建节约型学校
学校接待、车辆管理、物资采购,都要履行审批程序。个人或部门不得违规或超标接待客人,不得擅自购买物品,严禁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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