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

2022-08-10 来源:世旅网
安全监测监督实施细则

1 全部的 则

(1)细则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2)SL60—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3)SDJ336—89《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4)他的他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本规定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在运行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监测的工程项目。

(3)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埋设应根据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设计要求,随着工程进度及时安排和实施。

2 仪表和辅助设备的采购和储存

(1)确保现场仪表的埋设和安装符合合同和设计要求(如需承建单位自行采购仪器及辅助装置),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进度以及仪器供货所需的时间要求,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简况(包括仪表埋设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预期的仪埋计划进度,安全监测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

2)供货厂家情况(包括厂名、地址和信用状况)。

3)采购仪器件申报表(包括埋设部位、器件名称、规格型号、本批采购数量、计划进场日期、供货价格、运输方式和到达地点)。

4)按合同文件规定或业主、监理部门要求提交的他的他内容。

(2)因工程需要订购的特殊型号和规格的仪器设备,承包商应邀请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制造商进行的技术谈判。

(3)采购的仪器设备进场后,承包商应仔细检查各种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供货质量。所有的仪器都应附有相应的测试证明。

(4)进场仪器设施应按使用、将说明书保存在安全的地方、防潮的库房内妥善保管。

3 仪器埋设准备

(1)仪器埋设施工作业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施工方案,编制并完成监测仪器埋设及安装措施计划,一式4份报送监理部批准。仪表埋设安装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监测项目和内容。

2)现场提供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测量仪表和检验设备清单(附厂家、型号、规格、合格证、仪器检验资料、说明书等)。

3)作业设备、材料与人员配备,职位设置和资格。

4)仪表埋地设备布置及设计编号。

5)仪埋作业工序与措施(包括必须采用钻孔等特殊埋设方法的操作程序和措施)。

6)仪表埋设准备及操作条件。

7)工作时间表。

8)质量保证措施。

9)安全防护措施。

(2)承建单位在监测仪器设备埋设安装之前,不论监测仪器设备及辅助装置是否由业主提供的,承包商应完成埋地仪表的校准和电缆连接检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合格认证。

(3)仪器的检查和校准:

1)仪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仪器的出厂合格证、出厂率定资料卡片、仪器说明和他的他数据完整。

3)按照有关技术规范,仪器主要工作性能(如:力学性能、温度性能、防水绝缘性能等)进行率定。

4)仪器的出厂数据和嵌入前的仪器校准结果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证。

(4)电缆的检查和连接:

1)仪表连接电缆的耐久性和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通过防水绝缘检验合格。

2)依据设计要求并结合现场情况,连接到每个仪器的电缆长度应有一定的余量。电缆裁剪后应分别编号,并测量记录电缆的芯线电阻。电缆应保持无接头的最大安装长度,以尽量减少电缆的接头数量。

3)仪表与电缆的连接应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联接后的接头应作防水性能试验。

4)电阻仪表的电缆连接后,应测量并记录电缆芯的电阻、仪器电阻和电阻比。

5)仪器与电缆联接后,电缆测量端应有清晰、耐用的仪表编号标记。

(5)仪表校准和电缆连接检查合格后,承包商应,应填写仪器设备质量检查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认证。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

(6)承建单位应结合工程进度和仪器设备埋设安装计划,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完成与仪器设备埋设配套的土建工程,如观测房、电缆管道等。

(7)监测仪器的埋设安装措施计划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他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审查后,监理部门或业主应在限定的时间内返还一份审查意见副本或另发一份文件供批准,原文件不返回。

(8)除非收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商可立即向监理部门或业主申请开工许可。监理部或业主将于接到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9)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向监理部门或业主提交仪表设备预埋和安装措施计划,或未报经监理部或业主批准擅自作业,或未能按报经批准的工序、措施与计划作业等,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他的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4 仪表埋设安装

(1)承建单位应在仪器埋设测点放样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测点与工程部位有矛盾时,承建单位应提出处理措施,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未收到监理工程师正式答复以前,承包商应推迟矛盾部分的实施。

(2)开挖边坡和基础内部需用钻机钻孔进行仪表埋设安装的,承建单位应在钻孔完成、经承建单位三检合格、报经监理工程师对布孔与成孔质量检查认证后,方可进行仪器设备埋设安装。

(3)承建单位在进行建筑物内部监测仪表埋设安装2天前,埋设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埋设的仪表质量进行检查和认证。

(4)承建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设计通知、仪表设备的埋设和安装应按设计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仪器埋设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并作好仪器埋设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内容包括:

1)仪器嵌入位置。

2)仪器的型号、规格和设计编号。

3)附件和预埋件的埋设和安装。

4)仪器埋设安装前后的观测读数。

5)电缆牵引保护。

6)仪表埋设期间的现场环境记录。

7)仪器嵌入位置和电缆走向的现场埋设图。

8)掩埋质量事故及他的处理记录。

(5)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或在保管、埋设过程中遭受损坏的仪器设备,承建单位应立即予以更换。如果预埋安装不符合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应及时返工,直至合格。由于承建单位保护、埋设、安装不当或因承建单位原因所引起或发生的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6)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成后,承包商应对埋地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估,并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7)观测电缆全部集中到观测房或观测站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安装集线箱。合同文件或设计文件要求建立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在完成电子计算机房建筑,敷设并连接完成全部观测电缆和传送电缆,埋设完接地网络,接通电源电缆后,方可安装调试。

(8)集线箱、数据采集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安装前,承建单位应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5 观察和维护

(1)各类内部观测仪表埋设安装后,承建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观测应按设计要求和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测量次数按时进行,以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

(2)在观测或成果计算中,如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测,以验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监理工程师还应定期检查承包商的观测工作是否按照相关规范和技

术要求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观测结果,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进行复测检查。

(3)承建单位在每月25日前,每月向监理部门和业主提交本月工作进展和观察结果的月报,并抄送设计单位。承建单位还应根据施工时段和蓄水分期要求,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资料提交份数,按时向监理部和业主报送观测成果与阶段分析报告。

(4)在观测期间若发现观测成果变化异常,承建单位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如果发现观测部位变形过大或渗流突增等现象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警,以便监理工程师能够与业主和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处理。

(5)承包商应定期检查监测设施的保护,发现观测设施保护不良应及时改进。若发现观测设备遭受破坏,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对有条件恢复的观测仪器应限期进行恢复。如观测仪器损坏已无法恢复,承建单位应在发现后的3天内提交书面报告,分析事故原因、经过和责任,提出处理与补救措施,报监理部和业主审批。

(6)承包商应定期检查和校准直读仪器和测量工具。不合格的仪表、量具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更换。新仪表、量具的更换应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

6 质量检查和验收

(1)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质量检查和验收应按照《工程验收监督实施细则》和《质量控制导则》进行。

(2)分部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提出分部工程

验收申请,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申报,监测项目的验收将延迟,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前28天,承包商应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报告提供下列验收文件:

1)分部工程验收报告,他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工作量、实际完成工作量、仪器设备检验、埋设安装、观测工作情况、观测数据的汇编和分析等)。

2)设计文件、设计通知、网站变更及他的内容。

3)竣工图和图纸目录。

4)移交的各种原始资料和记录(仪器说明书、检验表、出厂卡片、工地现场仪器检验率定记录、电缆联接记录、埋设安装记录、观测记录等)。

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各阶段验收意见及质量证明书。

6)各阶段资料整理分析报告、报警、事故分析、重大事件过程及处理结论。

7)竣工付款结算报告。

8)根据合同文件或技术规范要求必须提交的他的他材料。

监理工程师审查上述文件并进行现场验证时,承建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7 他的 他

(1)在实施监测工作期间,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所有联系均应以书面文件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随后补发书面文件。

(2)仪表埋设工程的工程质量认证应按照合同文件和相关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