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施工4标)
GDAQ20201
甲方: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公司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项目内部安全管理,落实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目标,确保项目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2014年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如下: 一、控制目标
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企业职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伤率为零;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起数为零;重大火灾责任事故起数为零;重大环境责任事故起数为零。 二、工作任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编写制定本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办法、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等并对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全体人员有关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建议和措施,必要时发出《工程安全整改通知单》、《工程安全罚款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问题严重时有权下发《停工通知单》,及时下发检查通报。
7、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参与现场文明施工检查、劳动竞赛评比活动,并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
8、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相关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9、按规定组织或参与职工、外部劳务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处理等工作,对
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及时向领导和上级传递安全信息。 11、按规定编写阶段性安全总结并上报。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奖惩制度
控制目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完成控制目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的,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奖励。
上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其中甲方一份留存公司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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