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高墩柱监理安全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三、适用范围 四、工程概况
五、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
六、项目生产施工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1、施工生产安全目标 2、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七、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 1、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
2、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规程 3、桥梁高墩柱模板施工安全措施 4、高墩柱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5、脚手架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6、对重大要采取两个控制措 八、防汛防台安全监理措施 九、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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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号主席令);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桥梁工程设计图纸、施组及其它有关规范和规程; 二、编制原则
1遵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中队安全的要求以及业主和监理单位对安全下达的要求及指令。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负责谁检查谁监督,谁在岗谁落实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104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公路建设项目第2合同段桥梁高墩柱工程施工。
四、工程概况
104国道温岭大溪段改建工程第二施工标段桥梁起点桩号为K12+367,路线向西南延伸,结合大溪镇总体规划,沿环城东路继续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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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沿山脚展线,在上新建村附近以分离立交形式,上跨环城北路(规划)、大石一级公路、大溪河、县道温大线及洋岙村居民密集区,而后路线由西南折向西与第一标段山岭段起点接,终点桩号为K14+818,全长2.45公里。本施工标段包含ø1.2m圆柱24根,ø1.3m圆柱64根,ø1.6m圆柱178根,ø1.8m圆柱32根,ø2.2m圆柱20根,2m×2.4m矩形墩柱24个,2m×6.45m矩形倒角墩柱12个,各种墩柱采用根据实际墩柱长度采用一次性浇注成型或分次浇筑完成的施工工艺墩柱四周搭设钢管脚手架,设置梯形通道,作为施工平台和人员上下通道。钢筋及其它小型材料、工器具采用吊车进行垂直方向运输。全桥共30个中系梁,中系梁尺寸分为两种,立柱直径为Φ1.8m的中系梁尺寸为4m×1.3m×1.6m(长×宽×高),共计16个;立柱直径为Φ2.2m的中系梁尺寸为3.6m×1.7m×2m(长×宽×高),共计10个,立柱直径为Φ2.2m的中系梁尺寸为2.45m×2m×1.8m(长×宽×高),共计4个。高墩柱第一部分起点桩号:k13+819,终点桩号k14+335(46#~64#),墩柱高度为15~22m;第二部分起点桩号:k14+545,终点桩号k14+755(67#~76#),墩柱高度为15~36.4m。
四、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
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施工作业特性,结合桥梁高墩柱工程的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桥梁墩柱施工作业期间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中毒、火灾及爆炸等危险源,为此编制以下安全施工方案、措施、规程,防止施工中意外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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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施工生产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生产安全目标:
1、人身重伤、亡人事故为零,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 2、桥梁施工无责任事故。 3、无机械设备、交通运输事故。 4、无火灾、爆炸、触电、中毒事故。 5、无环境严重污染事故。 6、职工无职业发病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驻地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总监
副组长: 副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成 员:监理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六、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 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护措施;
2、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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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好现场安全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明晰,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做到文明施工。
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每一级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工点、每一道工序、每一个职工。严格考核,奖罚严明。
5、驻地办设安监部,配专职安全工程师,配专职安全员。安全人员要挑选工作责任心强,有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并经过安全管理培训的人员担任。
6、加强班组建设,执行“三工、三检”和“每周”召开安全会议教育活动,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桥梁高墩柱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措施、规程 1、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2)、施工机械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3)、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4)、 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5)、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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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故障作业;
(6)、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2)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吊件上站人时;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禁止吊装作业。
(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4)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5) 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6)起重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总长不得短于300mm;非起重用钢丝绳接头,可用索卡连接,但必须经常检查紧固情况;与绳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应按规定执行。
(7) 钢丝绳有磨损或锈蚀时,应按下表规定进行折减,并按折减结果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更换。当钢丝直径与公称直径相比减小7%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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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时,即使未断丝,该钢丝绳亦应报废。
3、桥梁高墩柱模板施工安全措施:
混凝土高墩柱工程使用的模板及支架结构的稳定性、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其承载能力应满足支承新浇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荷载的要求。
模板安装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模板支架应安设在坚固地基上,并有足够支承面积。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练挂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 安装与拆除2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模板,西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道。
(5)模板吊装时要在下面标出工作区,用红白旗加以围拦,暂停人员过往。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雨后应先清理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在进行工作。
(7)地面以下的模板安装、拆除,应先检查坑壁稳定和支护牢固情况。深长基础宜分层支模,边装边支,逐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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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地面以上的模板安装,应分段分层自下而上,逐层支撑稳固。 模板拆除
(1)模板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的试压报告,并提出申请,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顺序与支模顺序相反(应自上而下拆除),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吊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摸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吊落伤人。
(6)装拆模板时严禁使用50mmX100mm木材,钢模板作立人板。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下要使用梯子。操作人员严禁穿拖鞋及有根鞋作业。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7) 拆模必须一次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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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堆放整齐。砼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作好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
(8) 拆模时,不得使用大锤,以防止模板碰撞砼开裂,如拆除困难,须采用脱模丝杠脱模,必要时可用撬棍从模板底部垫一块木板撬动钢背楞,但不能撬动面板。
(9)模板起吊时应保证模板与高墩柱的距离,应安装缆绳,以防止模板碰撞结构或模板在空中旋转。拆除后的模板不得堆放在施工层上,以防止在风荷载作用下倾覆。模板堆放场地要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及坑洼不平处,严禁在水中浸泡。模板要缓慢放下,并在底部摆放垫木,防止倾砸。
4、高墩柱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2、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3、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5、移动式梯子在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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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6、高处作业不宜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 7、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8、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工具应根据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9、对高墩柱施工时,一次浇筑高度大于五米时,必须做到模板使用高强螺栓、螺母并采用双螺母加固,保证各个拧紧;其余螺栓都使用高强螺栓螺母。螺母在每一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检查,出现螺纹损坏超出规范要求的不准重复使用。
10、遇高温、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5、脚手架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中应排除解决各种管线的干扰,提前拆迁或防护;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避免双层作业;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施工人员所佩戴的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防止落物伤人;避免双重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员,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施工作业面。 严格不按搭设方案施工,所有构件都应按设计及脚手架有关规定设置;剪刀撑应及时设置,不得滞后超过两步。在搭设过程中,应注意调整脚手架的垂直度,最大允许偏差100mm。在搭设过程中,应注意调整整架的垂直度,一般通过调整连墙撑的长度来实现,要求整架垂直度小于1/500L,但允许偏差为100mm。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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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
在搭设、拆除或改变作业程序时,禁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在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150mm。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小于140mm。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向架子的内侧,螺栓朝上,直角扣件的开口不得朝下,以确保安全。
设专人每天对支架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立杆、垫板有无下沉、松动,架体所有扣件有无滑扣、松动,架体各部构件是否完整齐全。
作好脚手架基础排水,下雨过后要对脚手架架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严禁脚手架基底积水。
操作层施工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不得将横杆支撑、缆风绳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在脚手架上悬挂重物。
严禁任何人任意拆除脚手架上任何部件。 脚手架的避雷接地设置;
6、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措施 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桥梁高墩柱中系梁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桥梁墩柱中系梁工程施工过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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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保证施工安全。
八、防汛、防台安全监理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前制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报监理审批。 2、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防台防汛应急物资及人员落实情况进
行认真核查,确保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应急物资落实情况,应急物资专门存放,专门保管,专物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在汛期、台风期间24小时值班。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有情况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5、在发生台风、强暴雨期间,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抢险人员、
服从上级部门调动安排。
九、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过程中,禁止侵占非施工用地。
2、设营。材料堆放、便道、机械车辆存放等场地设置合理。 3、保护公路用地范围之外的现有绿色植被,对永久工程施工区和临时工程施工区,地表清除必须特别注意,尽最大可能保护清理区域范围外的天然植被。因修建临时工程损坏了现有的绿色植被,在拆除临时工程时予以恢复。
4、严防有害物质污染。
施工中严格加强对环境有害物质使用的管理,严防任何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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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燃料、油料、化学品、污水、废料和垃圾以及土方等)污染水源、河流、土地。机械设备加强保养,防止漏油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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