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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专项安全生产方案1.doc

2020-11-16 来源:世旅网
目 录

一、路基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 1 二、桥梁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 10 三、爆破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 19 四、拌合站安全生产方案 ·································································· 27

一、路基工程高挖深填安全生产方案

本合同段地形起伏大,高挖深填处较多,且工作面较小,技术要求高,施工环境复杂,施工难度大,必须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一、安全生产专项措施

1、必须按设计规范施工。

2、全部作业过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路基施工准备

(1)机械设备配备: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自卸翻斗车、供电设施、照明设备、砼车、汽车吊等。

(2)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警示牌、口哨、指挥旗、标志牌、警示灯、安全带等。

4、开工前检查: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自卸翻斗车、供电设施、照明设备、砼车、汽车吊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各项制动是否有效,电缆线有无破损等情况。

5、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1)在靠近公路、街道、交通繁忙地段或附近施工,需安排专人进行警戒。

(2)车辆通过较多、运输较繁忙的便道,弯道半径小于15m,特殊地段小于10m须挂安全隔离标志带及警示牌。

(3)施工现场便道急弯处、陡坡地段要求悬挂标志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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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禁穿硬底、带钉子、易滑、高根、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6)施工翻斗车不能行车载人及超载超速。其它施工机械不得超速行驶及违章作业。前后两车(机械)间距不应小于10m。

(7)路堑开挖严禁采取掏底开挖(忌挖神仙洞)。以免坍塌。 (8)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未熄火的大型机械旁作业和休息。 (9)弃土场的选址需避免泥石流沟。

(10)严禁在山坡上同一地段的上下不同时作业。

(11)人工挖掘作业人员横向间距不应小于2m,纵向间距不应小于3m。

(12)滑坡地段开挖,须从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开挖。禁止全面拉槽开挖。

(13)根据设计横断面及规范要求的超填宽度,精确放出路堤坡脚。地面横坡较陡时,按路基纵向、横向衔接部设计图组织施工,以防止路基填筑产生纵、横向裂缝。

(14)严格控制好每层的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控制最佳含水量偏差为+2%,严格按照试验路得出的压实方法进行压实。如填料来源不同,其性质相差较大时,分层填筑,不分段或纵向分幅填筑,且不同材料的填筑层厚不小于50cm.

(15)断面分层填筑,连续压实,强振碾压,以防止路基不均匀沉降、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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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根据坡比变化,每填筑好一级后,及时修坡防护,以防止雨水对边坡的冲刷。在雨季施工时,注意排水工作,在路基顶面做成2%-4%的双向横坡。防止积水,边坡上做临时泄水槽,排泄路基顶面积水,防止冲刷边坡。在填挖交界处,挖一些临时排水沟,以便雨水集中排出,避免雨水对整个边坡的冲刷,雨季过后,对于被水冲毁的部分边坡,及时填土夯实,以避免边坡进一步坍塌。 二、危险因素及应对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高边坡的施工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因此它是高风险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作业。从人、机、料、法、环境六个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4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为:

1、 2、 3、 4、

机械伤害 爆破伤害 触电伤害 坍塌和滑坡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2、爆破伤害:爆破施工时,因违规操作而引起的人员和财产损害。 3、触电伤害: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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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

4、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三)预防措施

1、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 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2、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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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四)4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1、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贲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最近操作规程操作。

使用中眼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防止高边坡开挖出现坍塌和滑坡事故,特制定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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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尽心动态监测。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

高边坡监测:用于稳定性监测的位移边桩设置一般纵向每隔50-100米左右设置一个观测断面,对于一些特殊可酌情增设观测断面。

充分考虑季节性气候对高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

所有高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

如有地下水露出,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特别是爆破施工,必须严加控制,严禁有大药量爆破现象出现,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飞石措施。

严格实行奖罚措施制度,对违反高边坡施工安全的各种行为必须严加惩罚。

3、爆破施工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管理

建立以项目部为指导的爆破作业指挥部,各工区负责人为现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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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区专职安全员和专业爆破员。

建立爆破作业器材集中收发制度,按工作量发料,多余的爆破器材在当班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上交给发放人员回收,做到集中发料,统一制作、统一回收、集中保管,严格登记手续,避免爆破器材流入社会。

安排好作业时间,爆破时间并将爆破时间告示与周围居民。 爆破总负责人施工组织、人员调配、生产安排,并对安全、生产负责。 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布置检查爆破警戒。 (2)施工组织

本项目采用专业作业法施工。即专业班组专职从事爆破作业工作,负责清孔、装药、连线、爆破、处理瞎炮和哑炮。

(3)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中爆破技术要求施工,针对不同的地区、地质情况、岩层倾向、列席和周围情况不同的爆破方案。爆破药量根据实际爆破效果逐步进行调整。

在离工或周围房屋比较近的爆破区域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放飞石措施。

爆破在装炸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瞎(哑)炮的处理:

在爆破作业完成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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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查时发现瞎炮,应及时报告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爆破器材属于危险物品,应进行严格处理。 严格爆破器材的领用、发放、使用及回收制度。

现场爆破器材应该分门别类,分别用木箱盛装,专人上锁保管,严禁混装。使用、运输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碰撞;雷管在连母线前应短接,避免接触带电体。

4、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TJ-88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测试。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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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m。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照明专用回路设专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m 的应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埋地,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凡是从事与使用电气设备、工具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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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桥梁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一、爆破土石方安全生产专项措施

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2、 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二、 人工挖孔桩(基坑开挖)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措施

1、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正确使用。

2、挖掘土方时必须由上往下进行,禁止采用掏洞,挖底脚和挖“伸悬土”的方法,防止塌方事故。

3、 必须遵守逐节施工的原则,即必须作到挖一节土、作一节护壁。孔内开挖作业必须待护壁稳定后再挖下一节。

4、人工挖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敷设,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或直接缠绕在钢管支架上,桩内作业如需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孔内电缆,必须固定并有防破损,防潮措施。

5、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带好合格安全帽,作业是不得吸烟、不得在孔内使用明火。桩基口临边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好合格安全带。

6、桩基口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栏杆,挡板等临边防护措施;设置不底于30cm高的锁颈。

7、正在施工的桩孔,每班作业前,先送风,经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桩孔内作业,并保持桩孔内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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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孔内有人作业,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发现护壁变形、涌水以及异味气体等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将孔内作业人员撤止地面,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在排出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

9、作业人员上下孔井应使用安全性能可靠的爬梯,严禁作业人员吊篮、桶上下。

10、 桩内土石渣吊运,每次不能装得过多,吊运时,桩孔内作业人员停止作业,避让到孔内防护架下面,防止吊物伤人,提升大石快时,桩孔内不得有人,待作业人装载好物件后,必须先上到地面后,才能提升。

11、桩孔临边弃土渣堆放距离桩孔口边缘不少于 1.2m,堆置高度不大于1.5m,并随运清除。

12、桩孔内停止作业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置不低于1.2m防护栏杆将孔口封闭围挡,并设立醒目警示牌、警示灯。 三、钢筋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措施

1、钢筋的焊接安全

1.1焊机必须有接地保护,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于焊接导线的焊钳,接导线处,都应可靠的绝缘。

1.2大量焊接时,变压器不得超负荷,变压器升温不得超过600℃。 1.3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1.4焊接过程中,如焊机发生了异常响声,冷却系统堵塞或漏电,电压器过小,导线破裂,漏电等均应立即进行检修。

1.5严格执行焊工行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钢筋切断弯曲、成型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1切断机切钢筋时料最短不得小于1m,一次切断根数必须符合机械性能,严禁超量进行切割,切断Φ12以上的钢筋时,须两人配合操作,人与钢筋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把稳钢筋,断料时要握紧,并在活动刀片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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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时,向刀口送料,这样才不至于措手不及,发生机械或人身安全事故。

2.2 钢筋的弯曲:在机械正式操作前应检查机械内部件,并进行正常空载试运转,正常后再正式操作,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熟悉按钮开关,控制工作盘,工作盘旋转线配合,不要放反,操作时钢筋盘必须放在撬头的中下部,严禁弯曲超载尺寸的钢筋,同转方向必须准确,手与插头和交换角度等,在加油和清扫转盘换向时,必须待停机后再进行。

3、钢筋安装与绑扎的安全技术

3.1钢筋安装以模板台车为操作台,为高空作业,须系安全带。 3.2在传料时须有专人统一指挥。

3.3钢筋绑扎应牢固,防止施工过程中骨架变形伤人。 3.4安装绑扎钢筋时属洞内施工需要有足够的照明。 四、混凝土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措施

1、砼生产中严格按机械操作和设备安全用电管理,防止机械伤害和触电。

2、浇捣前检查插头、振捣器、电线、开关等是否有效。 3、振捣器使用者,在操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停机后,要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4、 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把振捣器加以遮盖,避免雨水侵入电机,导电伤人。

5、电气设备的安全,拆修必须由电工负责,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6、振动器不准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和干硬的地方试振。

7、检查振动器时,应切断电源后进行。

8、各种振动器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基础上,还应安设漏电保护器。 五、吊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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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起重、吊装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起重吊装。 2、起重吊装,开工前必须指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指挥,明确各种信号,信号必须准确、清楚。

3、进入现场使用的起重工具,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完好、性能可靠,方许使用,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严禁人员在起重臂和吊起重物下面停留、行走。

4、起重用的钢丝绳,必须负荷起重量的要求,使用前严格检查,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严禁任意乱用钢丝绳作起重吊装用。

5、 起重吊物必须绑牢、平稳,遇有棱角的吊物,应采取加垫措施,严禁歪拉斜吊,严禁起吊埋在地下、凝结在地面的设备及其他物件,对吊装点位置,要认真选择,按设计规定进行。 六、支架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设支架应按施工设计要求,严格按规范进行搭设。 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 48-51mm,壁厚 3-3.5mm 的钢管,长度以 4-6.5m和2.1-2.3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3、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脱裂、变形、滑丝的禁止采用。 4、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cm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cm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5、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一般以1.5m为宜,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钢管立杆、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6、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以拭搭接时不得小于20cm。架子拐变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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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砖、石头垫用。

7、搭设3m以上脚手架应用剪刀撑和辅助安全网;用钢管搭设井架,要同时安装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滑轨必须垂直。

8、脚手架、井架、门架、支撑架安装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9、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止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10、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向下投扔。

11、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胶鞋。 七、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八、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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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 爆破作业区内有害气体允许浓度如下:

有害气体名称 CO NnOm SO2 H2S NH3 允许按体积/% 0.0024 0.00025 0.0005 0.00066 0.004 浓度 按重量/ 30 5 15 10 30 mg.m-3

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九、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 0.3 米。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十、工地安全用电及机械设备

1、重点控制工地安全用电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建设部标准JGJ46—88要求规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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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工前会同甲方安排决定施工用电和线路面向。

1.2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负责,根据现用电量合理选择导线。 1.3本工程用电机械及照明设施,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接零、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欧姆。

1.4安装测试、维修均按JGJ46—88规定实施。电工执行,专业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1.5施工期间做到电工值勤,做好交接记录,做到人离电断,确保安全。

2、施工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本工程施工牵涉机械较多,在编制中提出几点措施:

2.1挖土机、大小机械设备在进场后,必须要协调,会同专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全部验收,做到定机定人指挥。严禁单人无防护进行违章操作和带病运转。

2.2电焊机气割安全措施: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电焊机应设有效的接零保护。氧气、乙炔气的安全距离必须大于5m,与明火地点相邻距离不得小于10m,并有防爆装置,防晒措施。

2.3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的劳保用品,增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 3、木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机、圆盘机两种机械在施工前工地安全员必须做到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有如下几点方面:

3.1机械的转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各种机械外壳是否有接地、接零保护。

3.2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3.3是否装设按钮开关。 3.4圆盘机的运转方向是否正确。 十一、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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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防火制度及防火宣传。

2、焊接、气割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动火严格申请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动火作业施工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具,清理现场易燃物,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现场木工间、机修间、挂设禁烟牌,各种作业棚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

4、工地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做好防火巡逻工作,发现险情苗子及时抢险,义务消防队加强、掌握消防灭火技术,正确做到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职工宿舍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不合格电器。在宿舍区域按规定每100m2配备2只灭火器。

6、职工休息时,不能躺在床上吸烟。冬季不得采用照明灯取暖。 7、现场电器照明、电线拉设按规范进行,熔丝尽可能不用铜丝代替,导线的大小应根据机电用量选择。现场不得使用破损老化电缆,防止触电事故。

8、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电气、火灾急救知识,及消防知识。 9、现场做好防爆安全工作,使用乙炔、氧气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现场指定两瓶存放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或高温的地方。

10、乙炔、氧气必须安装安全回火装置器。作业区域不得有易燃物品等。

11、机械设备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渍。

12、加强灭火器材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传授防火知识及消防法,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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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爆破工程安全生产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施工现场的爆破作业管理,严肃作业程序,提高施工现场爆破作业水平,防止爆破事故,结合我标段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在工程建设中需要使用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和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进行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标段内进行爆破作业的施工现场。爆破作业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爆破作业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对管理工作负总责,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总工程师)负责技术责任。 第四条 从事爆破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92)、《拆除爆破安装规程》(GB13533——92)的规定;

(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爆破器材进行爆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办法

第五条 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四大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保管员),指定现场爆破负责人(爆破领工员、班长)。

第六条 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或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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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工程师、技术员担任;

b.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持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c. 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领工员应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d. 爆破四大员应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四大员证。

第七条 爆破作业施工单位 ,必须建立如下安全生产 办法,并严格贯彻实施: a. 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总则; b. 施工负责人安全岗位职责; c. 安全员岗位职责; d. 危险物品保管员岗位职责; e. 危险物品库房管理办法 ; f. 爆破员安全岗位职责;

g.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办法;

h. 环境保护办法。

第三章 爆破设计书和爆破等级划分

第八条 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设计进行,以保证爆破设计在技术上正确,安全上可靠和经济上合理。

第九条 爆破设计书应根据工程性质所要求的内容与深度编写文字说明和附上必需的图纸资料。爆破设计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b. 设计依据的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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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设计方案的比较与论证; d. 爆破参数的选择与装药量计算; e. 爆破施工设计; f. 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g. 爆破安全技术与安全措施; h. 爆破施工组织; i. 附图:

(1) 爆区地形地质图或被爆对象的平剖图; (2) 炮孔、深孔或峒室布置图; (3) 装药、填塞、起爆施工图; (4) 爆破危险范围及警戒点分布图。

第十条 拆除爆破分级:根据拆除物周围环境条件、拆除对象类别、爆破规模分为A、B、C三级。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A级:

a、环境十分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一、二级文物保护对象、极重要的设施、极精密仪器和重要建(构)筑物。

b、拆除的楼房高度超过10层、烟囱(或塔)的高度超过80米。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多于200公斤。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B级:

a、环境复杂,爆破可能危及国家三级或省级文物保护对象、居民楼房和厂房。

b、拆除的楼房高度5~10层、烟囱(或塔)高度50~80米。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50~200公斤。 3.符合下列情况者,属C级:

a、环境不复杂,爆破不会危及周围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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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拆除楼房的高度低于5层、烟囱(或塔)高度低于50米。 c、一次爆破的炸药用量少于50公斤。

第四章 爆破作业

第十一条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装药前应对硐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 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 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 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木制长杆处理; f. 禁止烟火; g. 禁止用明火照明;

h. 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第十二条 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装药后必须保证堵塞质量,硐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 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 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 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第十三条 浅眼爆破

a. 浅眼爆破应形成台阶,并应符合爆破说明书有关钻眼、装药、填塞、起爆顺序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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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采用导火索起爆或分段电雷管起爆,炮孔间距应保证其中一个炮孔爆破时不致破坏相邻的炮孔。

c. 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为限。

e. 采用导火索点火起爆,应不少于二人进行爆破作业。

f. 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min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允许进入爆区检查。 第十四条 深孔爆破

a. 深孔爆破,应有爆破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 b. 深孔周围(半径0.5m范围内)的碎石、杂物应清除干净。孔口岩石不稳固时,应进行维护。

c. 深孔爆破必须采用电力、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法。 d. 填塞时,不得将雷管脚线、导爆索或导爆管拉得过紧。 e. 在特殊条件下(如冰、冻土层或流砂等),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方准边打眼、边装药,且只准采用导爆索起爆。 f. 禁止用炮棍撞击阻塞在深孔内的起爆药包。

第十五条 电力起爆:只准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mA。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才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爆破主线与起爆电源或起爆器联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计算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5%)。若不符合,禁止联接。

第十六条 起爆导爆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中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第十七条 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路时,应有防止雷管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和秒延期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并用胶布等捆扎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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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 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b. 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炮孔口不得小于0.3m,对于浅眼药壶法,平行眼距盲炮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m。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起取出长度不超过20cm的填塞物;

c. 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d. 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e. 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盲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第十九条 处理深孔盲炮可采用下列方法:

a. 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线起爆; b. 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作领导人确定;

c. 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者,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作进一步处理。

第二十条 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 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 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 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 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 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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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

f. 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 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 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 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 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k.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第五章 安全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 人员和爆破地点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裸露爆破不得小于400米,浅眼爆破浅眼药壶爆破、深孔药壶爆破、蛇穴爆破和硐室爆破不得小于300米,深孔爆破不得小于200米,浅眼眼底扩壶和深孔孔底扩壶不得小于50米;

第二十二条 爆破时,应当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爆破前,应当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使在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信号应当分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三条 爆破结束15分钟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四条 每次爆破完成后,爆破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详细记录各种炸药数量、雷管数量及编号。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每月进行爆破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要求举一反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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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奖惩

第二十六条 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爆破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项目部每季度进行评选,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进行爆破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追究事故肇事者或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 a.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重大爆破险肇事故或爆破事故; b. 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爆破事故;

c. 发现有立即发生爆破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措施,又不及时报告;

d. 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组织作业人员参加社会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员的培训,以提高爆破作业技术水平和加强爆破施工作业能力. 第二十九条 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使用,按爆炸物品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项目部安质部。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法令、规程有抵触之处,以国家法令、规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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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混凝土拌合站安全生产方案

一、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综合保证措施

1.1 制定拌合站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1 车辆运输运行安全作业制度。

1.1.2 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1.1.3 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 1.1.4 防火消防措施。

2、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3、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把安全生产情况与每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状态。

4、工作中必须实现“四无”目标,即:无因工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要器材设备被盗确保施工人身、设备的安全。

5、推行安全标准化拌合站建设,抓好拌合站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现场。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识完备,管路、电路畅通,架设正确。拌合站现场紧张有序,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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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组长、安全员,执行“三工、三检”和“周一”安全互检,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8、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培训一批义务消防人员,并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的根源。严格控制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

二、拌合站正常工作安全保证措施

1、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建立24小时跟班制度,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2、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考核。

3、对各种临时的承重结构及模板认真检算设计,确保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4、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5、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中铁十六局集团岢临高速LJ6合同段项目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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