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呼高速公路第四分部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为保证我部在大呼高速公路路面建设中的生产安全,提高我部工程建设水平,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同时提高工程施工效益,展示我路桥建设队伍的风采,现设计如下施工组织方案:
一、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不发生重、持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负伤率控制在1%以下。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总工 综合办公室 材机部 工程部 质检部 试验室 安全组 机械队 路基组 路面组 沥拌场 水稳场 2、 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领导组组长:菅建忠 副组长:卢晨喜 王平宇
成员:邢东升 张清红 李培俊 刘义军 董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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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中道 张继平 米世英 李青山
专职职安全员: 董向军 张继平 米世英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领导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部门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现象。
⑵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层层安全生产责任状。
⑶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⑷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
⑸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⑹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⑺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2、项目部总工安全管理职责
⑴认真研究工程施工技术,遵守安全生产管理“三同时”制度,即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⑵保证安全设施资金纳入工程项目概算之中。 ⑶在分部分项项工程开工前对作业组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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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组织职工、新工及新入场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⑸研究工程动态预测危险源,及时制订重大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⑹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事故分析,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措施。
⑺有权制止施工中忽视安全、违章蛮干行为,必要时责令停工。
3.3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职责
⑴负责项目部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将有安全工作能力的人员调至安全工作岗位。
⑵督促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落实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指示指导精神。
⑶监控各施工作业面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事故隐患。
⑷协助项目经理指挥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⑸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进行审核,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有效利用。
⑹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工作动态。
⑺检查指导项目部、各工区、各班组专职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适时布置指导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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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
⑴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⑵落实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
⑶起草规划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着力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杜绝违章违规事件发生。
⑷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发生,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将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⑸巡视检查各工区作业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视日志,发现隐患及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工作的近期完成。
⑹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安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⑺负责对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的规划、布置、设置工作,创造安全生产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⑻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检查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认真研究生产建设动态,建立填写危险源识别台帐,提出针对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⑼负责防火、防盗、防汛、环保工作,发生失火、盗窃等事件应主动调查,及时将调查报告上报主管领导。
⑽负责对作业组、新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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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及时规范书面整洁。
⑾组织指挥突发事故事件的现场救援抢险工作。搜集事故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如实向有关部门提供详实的资料。
⑿负责对民工的调查、登记工作,防止涉案人员混入施工工地。
⒀制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避免涉外安全事故发生。
3.5项目部工区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交付任务,根据工区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安全技能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对新工人和临时工指定专人带领。
⑵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⑶听从安全组和专职安全员的建议指导,接受检查和落实改进措施,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
⑷发挥工区长兼职安全员职责,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险,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3.6项目部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学习掌握安全工作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设施,工作期间必须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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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
⑶不酗酒,不赌博,不斗殴。因酗酒、斗殴造成的伤害,自身负有直接责任。
⑷严格遵守作息请假制度,未向办公室请假造成的伤亡事故,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⑸上班时首先检查自己的作业面和周围环境,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立即向班组长汇报,在隐患排除前,停止冒险作业。
⑹项目部作业人员有权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时刻,有权停止作业,撤离施工现场。项目部不能由此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务合同。
3.7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生产建设中出现的安全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决议。
⑵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制度,对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⑶表决通过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落实情况,保证职工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⑷对安全管理人员、各工区、作业组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评定,对实施奖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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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验收安全设施工具、机具及防护用品,及时纠正安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8作业队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⑴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认真执行项目部技领工人员的指令,遵守项目部工作制度,率领所属人员严格按工程建设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⑵严格履行各项用工手续,每招用一名劳务工须到项目部办公室报到,以便保证劳务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及时到位。人员变更,应事先向项目部申报。
⑶经常检查本作业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立即上报现场领工员、项目部现场专职安全员。
⑷负责在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的技术交底上签字,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工作,对专职安全员指出的安全隐患要虚心接受,在专职安全员限定期限内整改。对三次整改不力的作业组,项目部安全领导组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⑸专职安全员三次下达整改通知书,作业队负责人三次不重视、不整改、不注销整改通知书者,发生伤亡事故,经济责任由作业队负责人全部承担。
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负责保护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在2小时内上报项目部主管安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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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安全生产教育规定
⑴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 的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⑷定期培训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其中工区长、施工员、作业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
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操作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2三级教育制度
⑴三级教育是指公司组织进行安全教育、项目部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⑵每年冬季我公司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对愿领安全证的员工进行培训。
⑶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⑷安全教育的内容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纪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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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教育;典型事故经验教育等等;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
⑸项目部进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大呼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项目部(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⑹作业队(班组)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保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等。
4.3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
⑴安全培训主要采取授课附加研讨的方式进行。 ⑵安全教育可采用横幅、标语、宣传画、标识、展览、黑板报等广告式方式。
⑶工地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演说演讲进行安全教育。
⑷会议讨论式安全教育是指班前班后会、专题研讨会以集体讨论的形式,使与会者在参与过程中进行自我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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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采用安全知识竞赛激发职工学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积极性,促使员工在竞赛活动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丰富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
⑹采用安全宣传广播、电影、电视、录像、网络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真正寓教于乐。
5、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组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各作业组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规施工行为,有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5.2项目部专职 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巡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反映,并督查隐患排除情况。
5.3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危险源进行识别,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应及时记录,作到心中有数,并负责观察危险源的发展,适时作出反应。
5.4专职安全员每月将安全检查情况向项目部各作业组进行通报一次,主要以书面通报为主。
5.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三次通报整改不力的处罚作业组1000~5000元,处罚现场责任人100~500元。对历次检查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作业组,专职安全员有权提请公司停工整顿作业组,甚至清退作业组。
5.6检查中查出隐患要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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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的工区和作业组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复查,安全组填注复查意见,复查人签名,即行销案。
5.7节假日项目部领导不定期对留守保卫人员进行检查,留守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夜班人员不得睡觉。
5.8对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相关人员,项目部提请公司实行待岗处理。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1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由专职安全员主管负责进行,交底的对象是现场安全员、工区长、作业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业人员。
6.2重大工程和特殊工程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进行。 6.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采取集体书面形式。书面交底一式两份,其中自存一份,作业组保留一份。交底双方签字并注明交底日期。
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1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安全组与材机部统一购买发放,并进行管理。
7.2劳动防护用品要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部门购买,做到质量有保障。
7.3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组对本项目从事危险作业及对身体有危害作业人员进行统一发放,并做好登记。发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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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专管,单独存放,不能混杂,必要时配置工具箱。
7.4安全组要对本项目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安全有效。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对废弃的、寿命到期的要及时收回,不能拖延,并重新发放。对于变换工种或离开项目部的工人要收回其劳动防护用品。
8、沥青混和料拌和场安全生产制度
8.1沥青混和料拌和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拌和场场长同时负责场内安全保卫工作。
8.2机组投入运转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8.3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
8.4运转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报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等拌鼓、烘干筒等各部位卸料完后,才可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荷启动。
8.5搅拌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和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搅拌鼓内工作时,鼓外要有人监护。
8.6料斗升起时,严禁有人在斗下工作或通过。检查料斗时,应将保险链挂好。
8.7拌和站机械设备需经常检查的部位应设置爬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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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机上料时,贮料仓应加以防护。
8.8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运输车辆的载重吨位,卸料应保证车辆满载,避免撒漏。
8.9定时在成品料提升斗内喷入雾状洗净油,以免沥青粘附在斗壁上。
8.10定时进行巡视检查,观察各仪表指示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
8.11当电动机出现过载引起保护装置动作时,一定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转。
8.12进入拌和站人员须佩戴安全帽,所有人员不得乱抛乱掷工具器物。
8.13进入拌和站车辆统一服从场长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8.14出入拌和站人员车辆须接受门卫的检查,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门卫人员要建立出入登记制度。
9、稳定土拌和站安全操作制度
9.1要经常对机械及配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拌和场场长同时负责场内安全工作。
9.2皮带运输机应尽量降低供料高度,以减轻物料冲击。在停机前必须将料卸尽。
9.3在拌和机仓壁振动器作业中,铁心和衔铁不得碰撞。如发生碰撞应立即调整振动体的振幅和工作间歇。仓内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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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时,严禁使用振动器。
9.4拌和结束后,给料斗、贮料仓中不得有存料,应清理干净。
9.5搅拌壁及叶桨的坚固状况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应立即拧紧,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10、沥青面层摊铺工区安全作业制度
10.1面层工区工区长负责面层摊铺的安全生产。 10.2摊铺机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停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
10.3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进行,防止互撞。
10.4换挡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后进行,严禁强行挂挡和在坡道上换挡或空挡滑行。
10.5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作业中应设立施工标志。
10.6休息停工阶段摊铺机派专人看守。 11、项目部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1.1项目部运输车辆实行“三定”(定人、定车、定岗)措施,做到辆辆车辆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单人单车核算。每辆车配三名驾驶员,均须持车辆管理部门发给的有效驾驶证件,方可持证上岗。驾驶员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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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车辆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清运转和使用情况、技术状况和存在问题。原始记录每月由机务队长收集归档,作为驾驶员日常考核的依据。
11.3每辆车均指定有机长,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1.4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开英雄车,严禁料斗内载人。在狭窄车道会车,空车让重车。
11.5驾驶时以一档起步为宜,严禁三档起步,下坡时,不得脱档滑行,向坑槽或混凝土料斗内卸料,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轮胎的防护档板,防止到槽边自动下溜或卸料时翻车。
11.6翻斗车卸料时,先将车停稳,再抬起锁机构,手柄进行卸料。禁止在制动的同时进行翻斗卸料,避免造成慢性移位事故。
11.7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1.8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⑴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①检查燃油是否足够,油箱内有无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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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检查车辆外部机件是否松动损坏。必要时进行紧固。 ③检查机件运转是否正常,运转部件是否过热,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制动是否有效,各仪表及灯光是否齐全,示值是否正常。
④检查轮胎完好情况,气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⑤按规定进行启动、行驶及维护保养。 ⑵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① 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异常。 ② 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异常。 ③ 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④ 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⑶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① 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② 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例保作业。 ③ 将车箱清理干净,做好次日和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11.9材机部、机械队、安全组坚持对驾操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1项目经理为项目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沥青拌和场、水稳拌和场、各工区负责人为所辖拌和场、工区消防安全责任人,防火安全办公室设于项目部安全组。
12.2按照消防要求在沥青拌和场设立一定数量、容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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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并配备不少于4套的取水桶、消防铣、消防钩及一定数量的黃沙。
12.3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和职工临时宿舍要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安全保卫人员负责灭火器的监管,并能熟悉掌握灭火器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负责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
12.4电工要经常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发现短路、电气打火和线路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要及时维修,以预防短路、超负荷等造成的火灾现象。
12.5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一旦需火,务必做到有火必有人。看火人员绝不能脱离现场。
12.6熬制沥青要严格控制沥青温度,当发现冒出大量蓝烟时,应立即停止加工。
12.7一旦因意外情况发生火灾时,一方面迅速拔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力积极扑救。同时迅速地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顺利地进入现场。
12.8开工之初,专职安全员要组织安全员进行消防演练,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进行防火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13、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13.1按照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各作业面技术领工员在施工中应全过程旁站,现场监管作业面安全生产情况,发生事故现场技领工、人员负有第一时间口头向项目部安全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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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组报告的责任。
13.2重大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现场负责人 项目部安全领导组 山大西呼 路高集投 桥速集公团保 保 团路工险 公建公司管会 司 处 驻地驻驻 人地地民公劳检安动 察部部院门门
13.3一般伤亡事故报告程序: 山西路桥集团公司 现场负责人 项目部安全领导组
大呼高速公路建管处 13.4项目部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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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报告单位(盖章)。
13.5专职安全员负有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原因、绘制摄制事故现场等职责。
13.6事故处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须有会议记录,项目部主要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1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4.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总指挥:菅建忠
副指挥:卢晨喜 王平宇 李建军
成 员:邢东升 张青红 李培俊 张继平
米世英 刘毅军 徐海峰 姜中道 刘建军 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于项目部综合办公室。 值班电话:0349-8039039
14.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7个应急救援处理小组,分别为:抢险组、通讯组、医护组、运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各组分配职责如下:
⑴抢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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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李建军
组员: 张继平 刘建军
职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对人员和设备进行及时救护,包括人员的撤离、疏散、救助受伤人员、抢救保护机械设备、清除残存隐患、防备次生灾害等。
⑵通讯组: 组长:邢东升 组员:韩 磊
职责:联络各相关部门人员如:医院、派出所、乡镇政府以及预案的每个相关人员到场或进入岗位投入到救援当中;及时的把各救援小组信息汇报或传报给上级领导并下达各种指令。做好事故现场的证据搜集工作。
⑶医护组: 组长:王平宇 组员:王生艺
迅速组织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紧急调用各种医疗物资、医护人员,安排急救场所,力争把伤亡人数降低到最低程度;准确统计伤亡数字,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救情况,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防疫工作。
⑷运输组 组长:姜中道 组员:冯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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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各种机械设备的调动,组织、驾驶车辆运送伤员。
⑸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毅军 组员:徐海峰
职责:根据事故灾害的情况,及时组织调动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是、及铁锹、铁钩、灭火器等工具、防护设备、救护用物品等)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⑹事故调查组: 组长:李培俊 组员:姜 伟
职责:负责请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同,对现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了解背景,为事故分析提供科学技术上的数据和文字说明。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⑺善后处理组: 组长:卢晨喜 组员:米世英
职责:组织对伤亡人数的处置和身份的确认,收集保管伤亡人员的物品,并有步骤的通知家属;落实有用于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食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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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部汇报善后处理动态;协助伤亡人员家属办理认领、火化等有关后事;协助医疗救护队做好伤员的医疗护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有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处理相关理赔事宜。
各小组要恪尽职守,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自己的岗位,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
14.3报警救护行动程序
⑴突发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现场领导在立即组织人员抢救的同时,向救援指挥部值班室报告。
⑵救援指挥部值班室人员接到报警后,问明事故发生地点、发生原因、类型和现场状况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在三分钟内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
⑷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疏散和救援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上级救援队伍及相关部门的增援,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接到报告或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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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所有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的移动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⑹发生地质、自然灾害时,首先要疏散人群,然后迅速组建抢险队进驻事故现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划定区域。接到狂风暴雨预警,首先将工作人员安置到安全地带。抢险工作由训练有素的抢险队员完成。
⑺施救人员要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和损失,必要时可将伤亡者分送数家医院救治、存放,尽可能采取救一送一办法。同时,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⑻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首先应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抓紧时间把受害人送到县级以上医院救护。
⑼在施救的同时,做好抢险的全过程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必须持有事故现场未破坏前现场资料。
⑽因电力线路、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抢险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将受伤人员移至通风良好地带,实行人工呼吸。
⑾现场人员救治完毕,相关部门资料收集完毕,方可清理清洁事故现场,核算预算损失情况。
⑿善后处理组工作人员应当从快处理善后事项。做好死伤者家属的食宿安排等接待工作,必要时应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方法,并做好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及时制定事故处理赔付标准和规定,积极做好事故处理赔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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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应急结束条件:①险情排除。②现场抢救活动结束(包括人员搜救、处置、危险隐患排除等)。③被困人员安全离开突发事件危险区并得到良好安置。重大事故事件应由当地人民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14.4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提请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5在适当的时候,在会议室或施工现场对报警救援程序进行模拟演练,所有系统成员各负其责,明确程序中自己的职责和位置,衔接好各个环节,对程序中的不合适地方提出改正,达到程序运行流畅。
三、安全管理活动的开展和对安全绩效的考核 1、安全管理活动
1.1严格执行公司、建管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各类指示指导精神,在项目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2机械队从开工之日起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该活动主要针对机械队所管理的生产运输车辆。
1.3活动开展要有计录,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每日记录车辆安全生产情况,记录要详细到每一辆车每一位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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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作为百日后考核车辆运行成绩的依据。
1.4机械队设立“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牌,用以保证宣传工作的到位。
2、安全绩效考核
2.1安全绩效考核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机械队、各工区、场站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奖励须报请安全领导小组同意。
2.2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性事故,处罚责任人金额为1000─200元。责任人年度内不能领取安全奖。
2.3运输车辆完成“百日安全无事故”指标,可获得相应安全奖,奖励金额暂定为50元/人。
2.4发生百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调查,第一责任人由安委会处置;其余责任人由项目部处置,处罚金额暂定为扣除当月实领工资数额。
2.5发生千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项目部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附则
1、本计划所列责任人如有变动,我部将随时报告业主和总监办。
2、本计划由大呼高速公路建设四分部负责解释。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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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呼高速公路建设第四分部
安 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二Ο一Ο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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