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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1-04-30 来源:世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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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发展建议

作者:刘榕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第16期

摘要:在当今时代,消费信贷对我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由于诸多原因,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大的差距。本文在概况分析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的基础上,对制约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进行了探索,也简要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消费信贷的建议,对促进我国消费信贷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消费信贷;制约因素;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2

一直以来,我们把投资、出口、消费作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如今我国以投资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正在转变,调结构扩内需正成为当前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2013年最终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增长到50%。随着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及消费层次呈多元化发展,这种态势客观上为消费信贷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消费信贷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办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由于消费信贷在我国起步晚、起点低,目前我国的消费信贷中最典型的使用方向为消费者购买大宗商品及耐用消费品,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够成熟,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近年来国家也尝试颁布相关法律政策,通过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使之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一、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

消费信贷在我国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而我国消费信贷真正开始迅速发展是在20世纪90年代。1998年和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的消费信贷业务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1999年起,随着住房贷款的大规模开展,其他消费贷款业务也逐渐发展起来。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种类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小额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余额也从1997年的172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10.27万亿元,比1997年增长了600倍,占金融机构信贷余额的16.42%。应该讲我国消费信贷发展形势很好,但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基本可以概况为以下特点:

1.消费信贷品种呈多元化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消费信贷几乎是空白。改革开放后,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8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中国开始了试探性的住房消费信贷,部分地区也出现了耐用消费品的信用消费。1998年以后,消费信贷进入了一个比较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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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增加,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越来越多,由最初的住房、汽车贷款扩展到如今的教育、医疗、旅游等多方面;信贷工具扩展到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期限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放宽,从一年短期到20年中长期贷款不等,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1]

2.消费信贷占各种信贷的比例较低。近些年来我国消费信贷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2012年消费信贷余额已比1997年增长了约600倍,占各种信贷余额的16.42%。但同期其他西方发达的国家消费信贷占比大多数在20%和40%之间,有的甚至高达60%。[2]相比可看出,我国消费信贷发展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很大。

3.消费信贷中住房贷款占最大比重。虽然我国消费信贷种类日益繁多,但住房贷款仍是我国消费信贷的主体。2012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为10.27亿元,其中中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为7.8万亿,占全部消费信贷余额的76.3%;信用卡贷款余额约为11.1%;汽车贷款余额占1.5%;其他各类消费贷款约占10%。住房贷款占了我国消费贷款绝对大的比重。由此看出我国居民仍偏重于中长期消费信贷,短期消费信贷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略小。从目前情况看在未来几年内,住房贷款比重可能会下降,但其主体地位不会改变。

4.各地区消费信贷发展不均衡,城乡差异大。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东部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些城市,生活和消费水平高,其消费信贷也占了全国消费信贷的绝大部分;而西部和农村等欠发达地区,由于受到个人收入较低、观念落后以及当地金融机构资金匮乏,经验不足等条件的限制,消费信贷还有很大一部分空白存在。 二、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

虽然消费信贷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反映出其发展过程中的局限和不足,本文将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分为客观环境因素和主观个人因素。 (一)客观环境因素

1.缺乏关于消费信贷的健全的法律体系。从1998年我国颁布了《我国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开始,截止目前我国又相继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几部涉及消费信贷业务的法规,但这些法规均层次较低,没有上升到法律层次。现在,我国仍没有一部统一的《消费信贷法》。而在西方等发达国家如美国,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已发展地十分完善,不仅有统一的《统一消费信贷法典》,而且还出台了《住房抵押贷款法》、《联邦住房贷款银行法》等。[3]

2.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发展至今,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科学的个人资信评价体系,还不能很清晰地对个人收入来源、过去的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及真实的查证居民收入的实际水平,这些均造成了金融机构无法准确的评价居民的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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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难以对居民资信做出准确、全面的评价,这增加了对各种消费信贷风险监测和控制的难度,同时也制约了消费信贷市场的稳定发展。

3.信用风险管理和转移体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和转移制度。我国现有的《担保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只对生产性信贷进行了规范,而没有与消费信贷相关的规定,这导致了消费者在进行消费信贷时难以获得相关机构要求的担保。同时,由于我国二级消费信贷市场还没有形成,严重地制约了消费信贷风险的降低和转移。在消费信贷过程中,一旦风险发生,借款人无法还清贷款,金融机构通常会把抵押物拿到二级市场进行变卖,抵消欠款。但目前我国二级消费信贷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秩序不完善,交易手续繁琐,费用高,这些导致了金融机构很难将抵押物变现,因而风险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有碍于消费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4.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居民预期支出增加,是制约中国消费信贷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4]我国为了给予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进行改革,但目前在养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方面还没有形成足够的保障,充分地满足居民的需求,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这导致了居民预期支出的增加,居民以减少现期消费或增加储蓄来作为未来预防的手段,因此严重影响贷款消费。 (二)主观个人因素

1.传统的消费观念。从个人角度看,传统的消费观念也是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是我国民众持家的传统美德。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秉承着“收入高多消费,收入低少消费”的观念,而且无论收入高低,预防性储蓄几乎是每家必须的一部分,而借款消费则看作是一种不值得提倡的消费观。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当前仍有很多居民的消费观念还是相对保守的,即使在产生消费需求时,还有很多人会选择向亲戚朋友借钱而不是去金融机构贷款,这些观念无疑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2.收入有限,承债能力低。居民收入水平的高低对其是否进行贷款消费起到很大的作用。收入水平低表明消费者负债的能力低、还款压力大。2014年上半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539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59元,但我国城镇居民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4左右。而根据国外的经验,当人均超过3000美元时(折合人民币约18300元左右),个人信用消费的潜力才会被挖掘出来。[1]相比之下,我国居民整体水平明显偏低,且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大,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消费信贷发展的地区差异,影响了消费信贷发展的速度。 三、促进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建议

1.建立良好的消费信贷法制环境。建立一个良好的消费信贷的法制环境,首先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消费信贷法》。法律中应明确规定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用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借贷行为、合理分散风险、维护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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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同时,法律内容应尽量全面细致,涉及到消费信贷的每个方面,如住房抵押贷款、个人小额贷款、无抵押贷款等。在制定《消费信贷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的发展,还需要对消费信贷中更为重要具体的方面单独立法,做出更加详细规范的规定,如《住房抵押贷款法》等。通过消费信贷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和改进,使我国消费信贷走上法制化道路。

2.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并加强管理。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因此笔者认为,首先我国应建立个人信用征集系统,对个人所有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信息共享,建立全国联网的个人信用档案,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记录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收入来源、借款及还款行为等,消除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然后建立征信机构和完善的个人资信评价体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评价指标对个人或企业等进行信用评价,合理地掌握和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特点、违约概率等,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将会使我国的消费信贷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的时代。 3.加强消费信贷的担保和保险工作。在加强消费信贷担保方面,首先为使其有法可依,应完善《担保法》,将消费信贷纳入到《担保法》之中;其次政府可以采取适当政策或成立相关部门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担保。

在完善消费信贷保险方面,将消费信贷纳入到商业保险中,不仅可以有效地转移风险,也保护了借贷双方的利益。同时应该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二级市场,使抵押物能够更加成功顺利地变现,借此来转移和化解风险。

4.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决定居民消费贷款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消费需求的扩大,而消费需求是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息息相关的。我国应该继续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进而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偿债能力。 同时,我国应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居民即期和未来在养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方面均有基本生活保障,即可降低预防性储蓄,使储蓄率降低,进而增加即期消费,也减少了居民贷款消费的压力和负担。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猛发展,并且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人民强烈的物质文化需求也客观的造就了广阔的消费信贷空间,相信在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加以正确引导,消费信贷会在我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王丛云.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J].现代商业,2010,11:23. [2]廖宇.浅析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1,02: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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