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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门店及优秀员工考核评选管理规范

2021-11-03 来源:世旅网


优秀门店及优秀员工考核评选管理规范

一. 宗旨:为表彰优秀门店及先进员工,树立、感召全体员工共同学习的优秀榜样,加速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的进程,提高员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提升。

二. 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

一、优秀员工评选,分别由“优秀营业员”评选和“优秀促销工评选”组成。

1) 优秀营业员评选:主要评选对象为公司自营门店所有营业员,评选名额为一至三名。

2) 优秀促销员评选:范围为全体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评,部门内部初评选,再由门店进行综合考

核评选。评选名额为三名。

三. 评选周期:

2、优秀营业员评选周期为每月一次,评选时间定为次月5日。

3、优秀员工评选为每年一次,评选时间定为每年12月31日。

四. 评选要求:

2、优秀营业员考核评选,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求:

1) 当月无制度违规记录者;

2) 当月评定考核店长初评分达80分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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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人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者;

4) 当月对门店管理(或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者优先考虑。

5) 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五. 奖励额度:

1、优秀门店的奖励额度:根据门店的经营面积及业绩考量,奖励金额为300-600元不等,具体由总经办审批确定,奖励分享:由店长分享40%,各营业员按其职等标准不等给予奖励。

2、优秀营业员的奖励额度:书面通告嘉奖一次,奖金50元。

3、优秀员工的奖励额度:视当年经营效益而定。

六. 评选流程:

1、优秀门店评选流程:由各门店以《签呈》形式提名(要说明提名依据)上报营运督导,营运督导根据《店长月度考核》签批审核意见(要明确其确定的门店及评选依据)上报营运总监,由营运总监审批(审批内容为门店及建议奖励金额),最终由总经办确认批复交由财务、人资两个部门给予奖励并颁发通告。

2、优秀营业员评选流程:由各门店店长以《签呈》形式提名(要说明提名依据)上报营运督导,营运督导根据《员工月度考核》签批审核意见(要明确其确定的人员及评选依据)上报营运总监,由营运总监审批(审批内容为优秀营业员及奖励金额),交由财务、人资两个部门给予奖励并颁发通告。

3、优秀员工评选流程:由各部门主管组织召开部门内部选拔会,综合评议后,以《签呈》的形式提报总经办,经总经办组织相关人员复议后,确定评选人员及奖励金额,交由财务、人次两个部门给予奖励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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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通告。

七. 备注:

1、为避免人为主观参评的结果产生,所有评议需经过三级评定后,给予确定;

2、评议结果给予公布,如在一周内,员工提出异议,则由总经办组织复议,根据复议可修整结果。

3、各级主管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要或分享其奖励金额。

八.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不详之处,将另行发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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