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术语定义
1. 电压不平衡(voltage unbalance)
三相电压在幅值上不同或相位差不是120。,或两者都有。 2. 不平衡度(unbalance factor)
三相电力系统中三相不平衡的程度。有电压、电流的负序不平衡度和零序不平衡度分别用电压、电流负序基波分量或零序基波分量与正序基波分量的方均根值百分比表示。
3. 公共连接点(point of common coupling) 电力系统中一个以上用户的连接处。 4. 瞬时(instantaneous)
用于量化短时间变化持续时间的修饰词,其时间范围为工频0.5周波30周波。
5. 暂时(momentary)
用于量化短时间变化持续时间的修饰词,其时间范围为工频30周波3s。 6. 短时(temporary)
用于量化短时间变化持续时间的修饰词,其时间范围为工频3s 1min。
二. 电压不平衡度限值
1. 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不平衡度限值为:
电网正常运行时,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超过2%,短时不得超过4%; 低压系统零序电压限值暂不作规定,但各相电压必须满足GB/T 12325的要求。
(低压系统是指标称电压不大于1kV的供电系统。)
2. 接于公共连接点的每个用户引起该点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为 1.3%,短时不超过2.6%。
根据连接点的负荷状况以及邻近发电机、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安全运行要求,该允许值可作适当变动,但必须满足4.1的规定。
三. 用户引起的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换算
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一般可根据连接点的正常最小短路容量换算为相应的负序电流值作为分析或测算依据,邻近大型旋转电机的用户其负序电流值换算时应考虑旋转电机的负序阻抗。
四. 不平衡度的测量和取值
1. 测量条件
测量应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小方式(或较小方式)下,不平衡负荷处于正常、连续工作状态下进行,并保证不平衡负荷的最大工作周期包含在内。 2. 测量时间
对于电力系统的公共连接点,测量持续时间取一周(168 h),每个不平衡度的测量间隔可为1min的整数倍;对于波动负荷,可取正常工作日24 h
持续测量,每个不平衡度的测量间隔为1min。 3. 测量取值
对于电力系统的公共连接点,供电电压负序不平衡度测量值的10 min方均根值的95%概率大值应不大于2%,所有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不大于4%。对日波动不平衡负荷,供电电压负序不平衡度测量值的1min方均根值的95%概率大值应不大于2%,所有测量值中的最大值不大于4%。
对于日波动不平衡负荷也可以时间取值:日累计大于2%的时间不超过 72 min,且每30min中大于2%的时间不超过5 min。
4. 不平衡度测量仪器应满足本标准的测量要求
仪器记录周期为3 s,按方均根取值。电压输入信号基波分量的每次测量取10个周波的间隔。对于离散采样的测量仪器推荐按下式计算:
1m2kmk1式中:
k:在3 s内第k次取得的不平衡度;
m:在3 s内均匀间隔取值次数(m6);
测量取值中10 min或1min方均根值系由所有记录周期的方均根值的算术
平均求取。
5. 仪器的不平衡度测量误差:
电压不平衡度的测量误差应满足下式规定:
UUN0.2%
式中:
UN:电压不平衡度实际值;
U:电压不平衡度的仪器测量值;
电流不平衡度的测量误差应满足下式规定:
IIN1%
式中:
IN:电流不平衡度实际值;
I:电流不平衡度的仪器测量值;
五. 不平衡度的表达式
U2U2U100%1U0100%
U0U1式中:
U1:三相电压的正序分量方均根值;
U2:三相电压的负序分量方均根值;
U0:三相电压的零序分量方均根值;
六. 不平衡度的准确计算式
1. 在三相系统中,通过测量获得三相电量的幅值和相位后应用对称分量法
分别求出正序分量、负序分量和零序分量,由式(A.1)求出不平衡度。 2. 在没有零序分量的三相系统中,当已知三相量a、b、c时也可以用下式
求负序不平衡度:
136L2100%
136L式中:
L(a4b4c4)/(a2b2c2)2
七. 不平衡度的近似计算式
1. 设公共连接点的正序阻抗与负序阻抗相等,则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为:
U2式中:
3I2UL100%
SKI2:负序电流值;
SK:公共连接点的三相短路容量;
UL:线电压;
2. 相间单相负荷引起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可近似为:
U2式中:
SL100% SKSL:单相负荷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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