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岚
来源:《企业科技与发展》2021年第02期
【摘 要】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金融也在不断发展。作为一种新兴产业,网络金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消费方式,但是在网络金融的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对此,文章主要结合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从多个角度分析具体的可行性方法。
【关键词】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研究;问题与策略;消费者权益 0 引言
网络金融主要指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及网络科技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具体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将金融业务的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化传递,即金融业务和金融信息通过利用网络媒介使信息传递更为便捷、快速;二是金融产业日趋网络化发展,即金融相关业务的处理及金融在宏观和微观的相关管理工作均通过网络完成,最终形成以网络系统为载体的现代化运作模式。网络金融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是不受时间、地点限制,为用户提供与金融相关的全方位服务。新时期我国网络金融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服务目标出现偏差问题及专业人才匮乏问题。相关部门与人员要进一步落实好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结合问题成因,找寻解决方法,制定有效的方案和策略,实现我国网络金融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1]。因此,本文针对问题,探讨优化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措施。 1 我国网络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服务目标出现偏差问题
从网络金融的服务目标来看,其与小额信贷有很大的相似性,都是为一些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的人员服务。但是在实际的经营中,网络金融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常常出现服务目标偏差的问题,将自身的服务目标转移到一些大中型企业与高净值客户中,使网络金融在其发展中无形之间产生了与大型商业银行的竞争,导致一些中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到高净值客户同等的服务质量。同时,网络金融在规模效应、累进贷款、降低服务成本与交易成本的过程中,也容易出现目标偏差的问题。高净值客户群体拥有良好的信用条件,更容易得到网络金融的青睐,以及伴随着的优质服务[2]。解决服务目标出现偏差的问题,既需要小微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也需要网络金融平台规正自身的服务目标,完善风险评价体系。要认识到网络金融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通过各项措施的完善及信用体系的健全实现真正的发展。
1.2 专业人才匮乏问题
专业人才的匮乏是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很多企业目前严重缺少专业性的人才,企业经营也大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同时,网络金融作为一种跨界的新兴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较高。不同于传统的金融行业,网络金融更需要具有综合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既要具备金融知识,也要具备市场意识、用户意识、网络意识及平台意识,并且能够在思维与意识的碰撞中不断地创新。我国现阶段的网络金融工作人员大都是从传统的金融行业转型而来的,很难适应网络金融发展需求。在这些人员的导向下,一些网络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仍然延续了传统的金融行业,致使企业无法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在长期的发展中难免被淘汰。此外,网络金融本身的复杂性和发展不确定性,也对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一方面需要监管人员掌握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需要监管人员具有互联网相关的实践经验。
2 优化与完善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具体措施
2.1 制定健全的网络金融法律法规,促进网络金融的良性发展
随着我国网络信息传播速度的不断加快,网络风险也在增加,同时风险变得不易察觉,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对此,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通过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保障基础的金融活动,并实施有效的约束,不断降低金融犯罪率。同时,一旦发现金融犯罪的行为,要给予严厉处罚,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威慑作用[4]。此外,要通过先进的技术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保障。在面对木马病毒、黑客入侵等网络攻击现象时,要采取科学的预防措施与抵御措施。政府部门还要针对网络交易颁布相关的法案,提高银行和监管部门在网络金融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实现网络金融交易的规范化,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网络金融的稳定发展。
从某种意义来讲,网络金融仍然属于一种新型事物,而法律法规的完善在新型事物面前仍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这一前提下,网络金融管理仍然存在大量的漏洞。此外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尚未形成针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对此,在我国现阶段的网络金融发展中,法律法规的健全仍是主要任务,需要政府部门根据我国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与之对应的立法工作。同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发掘内部规律,不断为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服務。
2.2 进一步明确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主体,提高监管质量
在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中,金融的监管主体仍然存在不够明确的问题。该问题导致网络金融实际监管长期处于真空状况,制约了网络金融真正合法化的发展。从短期来看,监管主体的缺失并不会给网络金融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监管主体的缺失必然成为网络金融不健康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对此,在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中,当务之急仍是要明确监管的
主体。要立足于更好的视角,完善网络金融的监管体系。那么,这就需要先熟悉网络金融的运营模式,并能够清晰分辨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及监管范围。同时,要注重监管主体的责任,实现监管功能的有效转变,并且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避免出现各种因素导致监管不到位及监管重复的问题。
2.3 有效区别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
网络金融服务和传统的金融服务还是存在差异的。网络金融的服务主要是通过网络来实现的,那么便给网络金融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在这样一种模式下,信用体系的健全便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仍处于不完善的状况,这给网络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影响了网络资金运转的安全性。以“蚂蚁金服”为例,“蚂蚁金服”的用户需要在某一时间点进行大量的消费,便会造成短时间内的大量资金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企业的资金无法到位,便会出现信用危机。对此,我国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的管理,强化网络金融的信用体系。同时,要对网络金融的风险预警机制、网络信息技术及应急情况处理系统进行优化,尤其要严厉打击一些不法分子。 2.4 从多个角度出发,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新时期的网络金融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种风险。对此,我国法律在这一方面颁布了很多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政策。首先,从国家角度来看,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在网络金融中的主体意识,要减少甚至是杜绝通过隐瞒事实诱导消费者的情况出现。其次,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要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保护流程的科学性与透明度。一旦出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在其所在地及责任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同时,相关的机构与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针对消费者的投诉事件进行处理。此外,在消费者保护中,要做好网络知识的宣传工作,要向消费者普及最基本的网络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最后,从生产者角度出发,要进一步发挥出龙头企业的作用[5]。通过龙头企业打造行业规范,形成行业内部的良好氛围与准则,并树立行业内部整体的积极文化。同时,在网络金融的发展中,要明确企业与客户长期依存的模式。对破坏这一模式的生产者进行严厉打击,并驱逐出行业。通过多种方式的完善,实现我国新时期网络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
2.5 专注人才建设,提高我国网络金融产业的人才素质
21世纪是人才的世纪,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投入。在市场经济的导向下,人才的投入与培养已成为企业间比拼的核心竞争力。只有确保人才的质量,才能够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从网络金融运行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它具有更大的复杂性与专业性。同时,网络金融的管理与传统金融的管理存在很大的不同。企业若想要进一步提高网络金融管理的效果,便需要加强综合性的专业人才投入,要致力打造出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隊伍。企业要定期组织人才培训,结合新知识、新理论与新技术对人员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同时,要加强人员的法律
知识培训,保证一切工作的开展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之上。最后,从人才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企业视角,还是国家视角,教育事业中的人才培养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国家层面要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开设网络金融专业,培养网络金融人才。同时,企业要加强与高效的合作,通过企业的经验和知识对教育提供支持,实现校企合作模式下的人才培养[6]。 3 网络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快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方面来看,一方面网络自身拥有一定规模的数据库及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因此网络金融将会为金融的相关服务提供前所未有的可能;另一方面随着网络金融的不断发展,行业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为满足用户的需求,势必会推动网络金融服务与相关产品的出现。对于未来的金融用户来说,必然是希望可以得到全面且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为了使网络金融的相关产品更丰富,突破产品本身的局限性,全球性兼并与融合及混业经营将成为金融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由于用户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完成相关金融操作,因此网络金融服务机构与用户间必须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同时要求网络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自身的品牌具有普遍的认同感,因为只有认同才会信任。基于此,品牌的企业文化及品牌的经营模式都将会成为今后金融机构的主要发展方向。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与人员可通过制定健全的网络金融法律法规,促进网络金融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明确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工作中的主体,提高监管质量;有效区分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从多个角度出发,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专注人才建设,提高我国网络金融产业的人才力量等方法达到促进网络金融发展的目的。本文针对我国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分析问题成因,找寻解决方法,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我国网络金融产业的良性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彭陆军,施金影.新时期网络金融发展研究[J].浙江金融,2019(8):54-58. [2]陆鼎.新时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财讯,2017(30):71-72.
[3]韩明希,尚玉芳.新时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142-143. [4]李娜.新时期互联网金融发展探究[J].现代营销,2014(8):86-86,87. [5]王国鹏.新时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现代商业,2014(29):264-265.
[6]郑博通.新形势下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思考[J].消费导刊,2019(1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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