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卫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强化学生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门卫工作,保障校园师生安全,为此,我校与门卫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如属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经过校领导批准,派人顶替后,方能离开。
二、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执行校方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校门。
三、来客采访须填写来访登记卡方能进校,否则不予进校内,来访结束离校时,必须登记。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门卫不得任意开门让其离校,如属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证明条方可放行。
五、门卫责任人不得随便留住校外人,如属特殊情况,应经校方准许。
六、门卫责任人如违反职责,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如能出色履行职责,年终评比时予以表彰奖励。
七、晚上锁门前要进行巡视检查、锁门后无特殊情况不开门。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人员各持一份,有效期一年。
校长(签字): 门卫责任人(签字):
2011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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