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
梁成彦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1)
摘要:随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营改增”打通了全行业抵扣链条,各个企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选取施工企业分析“营改增”对其产生的经济影响,如何在增值税环境下构建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方案,以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发展。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税收筹划1“营改增”税收政策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值税相比营业税最大区别是,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有抵扣效应。全行业实现“营改增”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完善了市场运营机制,为促进各行业、各领域间的税务公平,实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2“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2.1“营改增”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按照增值税进销抵扣原理,“营改增”的实行可以将施工企业的税负维持在原营业税税率或者更低。但是在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建设工程涉及环节众多,增值税进项发票取得可能存在差异,进项税抵扣不足等,导致整体税负将会增加。2.2“营改增”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的收入、利润影响“营改增”之前,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都是含税收入,“营改增”之后,营业收入中属于不含税收入额。企业营业成本也不属于不含税成本,即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而当期实际确认的成本费用与增值税进项实际取得率有关,从而影响当期的合同毛利、利润总额和净利润。2.3“营改增”的实施对施工企业的资金流影响对于一般纳税的施工企业人来讲,在增值税销项税率11%一定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实现合理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实际缴纳税额较大;还有一些施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竣工后业主会保留一些质保金、审计预留金等,且滞后很长时间,此时,施工企业需要提前自行消化应增值税应纳税额给企业资金链带来的威胁。3“营改增”政策下做好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措施3.1合理筹划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营改增”后工程项目发包方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计税方式和合同条款,合同签订的形式可能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甲供材合同、清包工合同等等,此时施工企业合理筹划与业主合同的谈判变得尤为重要。在实际中,工程项目发放主要包括以下两类。第一种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发包方;第二种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包方。(1)与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发包方合同签订,主要指政府性质单位实施的项目,对方无抵扣需求,争取签订包工包料的合同形式,采取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材料、设备等占比60%~70%,再合理控制其他进项税,可以降低税负。(2)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发包方的合同签订,主要指工程项目发包方也是公司、企业性质的单位,有进项抵扣需要求,对进项较大的材料、设备等可能实行甲供,而且要求施工企业向其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在合同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将无法取得材料、设备等进项税额抵扣,将增加企业的税负、加大资金的流出。如果业主上述拟采取实行甲供材、清包工模式签订合同且要求开具11%的增值税发票,施工企业应根据税法相关规定,3%施工企业的税负负担。的增值税发票,确保与营业税环境下税率相同,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向发包方开具不额外增加3.2合理筹划供应商的选择,降低采购成本全面“营改增”后,选择不同纳税人身份的合作供应商,则18会取得不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直接影响企业项目的成本,可采取的管理应对措施如下:(1)梳理供应商资格,建立供应商管理库。对已经正在合作的或者即将合作的供应商,对纳税人身份识等信息进行识别和补充,并建立供应商管理库,并动态管理。在增值税环境下签订供应合同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或开具发票的类型对项目成本利润的影响。(2)采取“综合采购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选择供应商。采用价税分离原则,将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竞价条件调整到同一水平,而合同价采用不含税价+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根据中标单位的增值税税率确定,同时还要考虑由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而需要多交的增值税附加直接列入损益的影响,则有:企业的项目利润=不含税收入-[不含税的成本+(销项税-进项税)×12%](注:此处增值税附加税率按照12%考虑)。通过上述公式可见,为增加企业的项目利润可使“综合采购成本”最低,即综合采购成本=不含税的成本+(销项税-进项税)×附加税率。3.3合理筹划工程项目结算方式,延迟纳税义务时间根据增值税税法相关规定,不同的收款方式,产生的纳税义务时间不同,企业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与项目发包方谈判合同时,尽量争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延迟纳税义务时间。目前建筑企业普遍存在以当期工程结算款全额开票,但实际付款时却不包含质保金等扣款,导致企业未收的质保金提前纳税,应该筹划以实际收款的方式开票,以减轻企业资金上的压力。3.4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增值税是唯一涉及《刑法》的税种,企业如何规避涉税风险。首先,企业要充分理解增值税管理的特殊性,企业要完善和加强增值税涉税管理制度,从增值税发票开具、取得、保管、增值税申报等各个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其次,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应提升财务部门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对“营改增”等税收法规的掌握,提高纳税筹划工作能力,减轻企业纳税负担,控制企业涉税风险。4结语综上所述,施工企业应当在税法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合理选择供应商,对进项税额进行最大限度的抵扣,充分使用增值税相关政策确保企业税负得以降低,提高企业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参考文献1]王永蕙.浅谈“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J].中国经贸,2016(20).2]刘继莲.建筑企业“营改增”的应对措施及税收筹划[J].基层建设,2016(28).3]傅轶.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税务筹划及风险应对[J].财经界,2016(21).4]周煜.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的纳税筹划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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