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安全管理)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建设标准化指南
安全管理 (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2013年11月
1
1
目 录
总 则 ............................................... 1 第一部分 建设单位 ................................... 2
1.1责任落实 ........................................... 2 1.2招标管理 ........................................... 4 1.3生产条件 ........................................... 5 1.4检查考核 ........................................... 6 1.5事故应急 ........................................... 7 1.6专项工作 ........................................... 9
第二部分 监理单位 .................................. 10
2.1责任落实 .......................................... 10 2.2审查审批 .......................................... 14 2.3检查评价 .......................................... 22 2.4考核评价 .......................................... 29 2.4人员管理 .......................................... 29 2.5专项工作 .......................................... 30 2.6工作效能 .......................................... 32
第三部分 施工单位 .................................. 33
3.1责任落实 .......................................... 33
1
3.2管理制度 .......................................... 34 3.3工作策划 .......................................... 37 3.4人员管理 .......................................... 38 3.5安全活动 .......................................... 39 3.6机械设备 .......................................... 44 3.7临时用电 .......................................... 46 3.8风险预控 .......................................... 49 3.9专项方案 .......................................... 51 3.10危化消防 ......................................... 53 3.11应急救援 ......................................... 54 3.12专项经费 ......................................... 55 3.13检查评价 ......................................... 56 3.14事故管理 ......................................... 59
2
总 则
1.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3年版)编制,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
3.建设标准化是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从业单位从业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规范管理和执行标准,努力做到在技术上先进、管理上科学、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可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对各标段进行评比,建立合理的奖罚措施。
1
第一部分 建设单位
1.1责任落实
一.组织机构
1.指挥部是工程建设的监管者,在项目建设前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专人负责工程全线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并行文下发各参建单位。
2.建立健全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信息能够及时传递。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更后应在3天内办理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应整理归档。
4.安全管理网络图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应上墙公示。 5.指挥部应对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层层落实,并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规章制度
1.指挥部作为项目建设的直接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针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的安全控制,从而保障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指挥部应在总监办和项目部进场前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各部门、参建单位,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指挥部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③安全会议制度; ④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2
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预案; ⑦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制度; 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 ⑨安全奖惩制度; ⑩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2.除了编制针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外,指挥部应及时转发上级部门下发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并贯彻落实。同时,应收集存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等。
三.政策执行
对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进行贯彻落实,包括:
1.正式行文贯彻上级部门印发或转发的工程建设安全文件。 2.正式行文贯彻上级部门召开的工程建设安全会议精神。 3.根据夏季高温、冬季防寒及防台、防汛等重要季节气候段特点正式印发安全管理文件。
4.根据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特点,强化管理,正式印发安全管理文件。
5.根据夜间施工特点,强化管理,正式印发安全管理文件。 6.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等特点正式印发安全管理文件。
7.召开安全例会或安全专题会议进行宣传贯彻,并有台账记录(含图片资料)。
四.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规定的项目,指挥部必须制定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包括施工安全
3
风险评估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程等实施工作要求。
2.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报告、动态监管及其它工作要求应按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执行。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当评估项目含有多个标段时,总体风险评估应由指挥部牵头组织,专项风险评估仍由施工单位负责。
4.在工程开工前,指挥部应督促各项目经理部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计划实施;汇总各单位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情况,并制订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完成情况记录表。
5.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
1.2招标管理
一.资格要求
1.施工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日期内;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一致,具有项目经理B类证书;按照合同价,每5000万配备一名C类安全员。
2.监理单位人员约定数量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情况不得低于招投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安全监理证。
二.安全要求
1.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部门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图,监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管理办法》列支安全专项
4
经费。
1.3生产条件
一.条件审查
1.指挥部制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间、责任单位、主要内容、整改复查及汇总记录等方面。
2.指挥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总监办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到位情况和持证情况、安全建立计划编制审批情况等。
3.指挥部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抽查各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条件。
4.对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安全费用保障
1.指挥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包括使用范围、审批支付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
2.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比例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如下:
①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②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③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④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⑥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5
支出;
⑦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⑧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指挥部有关人员应对总监办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签认,并形成抽查资料作为计量依据。
5.指挥部负责人应在完成抽查手续后,与当月工程款一并签认计量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少于合同规定的,现场管理机构不得签认差额部分。
6.指挥部应汇总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情况,并建立安全费用支付台帐。
7.指挥部应每季度至少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1次,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1.4检查考核
一.检查及隐患排查
1.指挥部须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形式、人员组织、检查内容、检查标准以及检查记录、通报、整改、复查等内容。
2.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检查。
①定期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由指挥部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等相关人员对全线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前应书面通知各单位。
②不定期检查:恶劣自然条件和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段,由指挥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
3.检查范围应包括总监办、项目经理部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 4.定期检查时,应加强检查项目经理部上报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发现的问题应保留图片和影像资料,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于5天内下发通报。通报内容应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
6
及整改要求等。不定期检查须下发检查通报或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
5.指挥部相关人员应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并留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开具现场问题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6.指挥部收到项目经理部现场问题整改回复后,应及时派专人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7.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必须停工整顿的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总监现场开具停工指令。项目经理部整改后向总监办提出复工申请,总监办复查合格后报指挥部同意方可复工。
8.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二.平安工地考评
1.指挥部定期开展“平安工地”自我考核评价。 2.定期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3.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
1.5事故应急
一.事故报告
1.指挥部须制订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内容、应急处置组织、应急响应等内容。
2.指挥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指挥部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事故快报采用统一格式,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
7
体划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协助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7.事故调查结束后,指挥部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
二.应急救援
1.指挥部须编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
①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②工程项目危险性分析:包括工程概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③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④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⑤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 ⑥信息发布; ⑦后期处置;
⑧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它保障;
⑨培训与演练; ⑩奖惩;
11附则。 ○
2.指挥部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每年至少结合工程实际组织演练1次。
3.应急救援演练程序应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阶段,并整理归档演练资料。
8
4.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专项工作
一.平安工地建设
1.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2.建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指挥部负责人、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开工前对照平安工地要求对参建单位进行复核性审查。 4.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报告、应急管理、平安工地建设、安全奖惩、安全经费管理等制度。
5.组织桥隧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按要求对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组织专家论证。按要求组织开展其它风险评估工作。
6.建立检查及隐患排查计划。特殊时段安全检查、值守到位。对施工过程,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
1.指挥部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布置会议,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3.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周、预案演练周等活动。
4.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5.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9
第二部分 监理单位
2.1责任落实
一.岗位职责
1.明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①现场监理机构正式行文,明确部门及岗位安全职责,并统一制作上墙。
②监理部各部门职责包括: 1)总监办安全职责; 2)驻地办安全职责;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4)合同管理部安全职责; 5)现场监理部安全职责; 6)试验检测部安全职责。 ③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2)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职责; 4)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5)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6)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7)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8)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9)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0
10)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1)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2)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3)合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5)环保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6)道路监理员安全职责; 17)结构监理员安全职责; 18)试验检测员安全职责。
④现场监理机构应制定工程项目相关监理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没有的岗位无需制定。
2.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须逐级签订,一般分为以下层次:
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
②监理单位与现场监理机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③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负责人(副总监、总监代表、驻地、副驻地)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④总监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⑤总监与监理机构的各部门(综合办公室、合同管理部、试验检测部、现场监理部及现场监理部下设的道路、桥梁、隧道、交安、绿化、安全等专业监理组)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⑥各部门与监理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规章制度
建立会议、检查、专项经费审批、隐患督促整改、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审查、特种设备复查、应急管理、事故报送等工作制度。
①现场监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须包括以下制度:
11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专项经费审批制度;
4)隐患督促整改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审查及验收制度; 6)机械设备检查及特种设备复查制度; 7)应急管理制度; 8)事故报送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10)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复查制度。
②除上述10项工作制度外,现场监理机构还宜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办法、规范的要求,建立如下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体系预案审批制度;
3)安全资格及分包管理审查制度; 4)安全监理计划、监理细则编审制度; 5)安全监理巡查及高危作业旁站制度; 6)安全监理台账制度; 7)安全监理日记、月报制度; 8)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9)安全监理文件归档制度; 10)安全工序报验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安全监理规(计)划
编写安全监理规(计)划及实施细则,且经批准。
12
1.安全监理规(计)划,应符合项目监理计划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②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③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④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人员及职责; ⑤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⑥安全监理程序和方法;
⑦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⑧初步认定须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⑨初步选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结构防止安全事故的监督控制措施;
⑩初步确定须编制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一览表;
11○拟配备的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12○安全监理工作总体计划。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安全监理规(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是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综合性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环境状况;
②危险源的状况分析及控制目标、标准; ③安全监理人员的安排与分工;
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及控制措施; ⑤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控制要点; ⑥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表)和资料目录。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含)以上
13
的、危险性较大的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须按照设计文件与图纸,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编写的安全监理工作要点、计划或方案,制定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安全监理规(计)划须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须根据批准的安全监理计划编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
2.2审查审批
一.施工组织设计
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四个方面。
1.安全组织措施
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安全管理措施
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②明确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手段。 3.安全保障措施 ①企业安全资质; ②各类人员的资格证书; ③机械设备合格证;
④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应急物资。 4.安全技术措施 ①进行危险因素辨识; ②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4
1)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措施; 2)特殊时段安全措施;
3)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等)、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的安全措施,便桥的架设与拆除安全措施;
4)基坑支护、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土石方开挖、路面摊铺等相关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5)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6)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7)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现场其它安全措施(防洪、防尘、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疫、防环境污染等)。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含)以上,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6.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专项方案
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批,监督实施情况 1.审查程序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填写《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2.审查方法
对于专项安全方案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监理工程师主要进行程序性审查、符合性审查、针对性审查;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还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
15
专家论证、审查。
3.审查要点
①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1)编制说明; 2)工程概况; 3)施工工艺; 4)施工计划; 5)危险因素分析; 6)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7)安全检查和验收; 8)安全验算及相关图纸; 9)应急预案;
10)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与现场勘探描述;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现场施工用电(动力+照明)和生活用电负荷统计表; 4)根据统计结果选择变压器;
5)根据统计结果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选择配电箱、开关等电器容量、规格,选择导线(电缆)截面,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
16
4.监督实施
(1)安全专项方案经审查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实施。
(2)发现与专项方案不符的措施或行为时,应及时签发监理指令,制止不按方案实施的行为或措施。
(3)实施过程中发现专项方案确实存在问题,不利于安全施工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对专项方案进行修订。
(4)修订专项方案应执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批准程序。实质性变更经专家认证的专项方案,须经专家认证许可。
三.风险预控
1.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检查演练情况 ①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制订应急预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风险分析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并及时审查批准。
1)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成。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根据风险分析,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写。
2)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①总则;
②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③预警和预防机制;
17
④应急响应; ⑤后期处置; ⑥保障措施; ⑦附则; ⑧附录。
3)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施工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②项目部基本情况;
③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起动前提和终止条件; ④应急救援预案反应组织机构; ⑤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⑥安全事故救护单位。
4)应急预案应告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
5)应急预案应报建设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备案。 ①培训及演练
施工单位应根据制订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并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及记录。
②应急预案的审查批准
1)监理单位进场后,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查阅设计文件,了解现场环境,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
2)施工单位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发文督促施工单位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制订应急预案。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安全风险分析检查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并及时审查批准。
18
4)应急预案监理审批要点: ①是否符合工程项目的特点;
②是否根据项目风险分析,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③应急预案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④应急组织、职责分工、应急方案、应急处置是否能及时有效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展。
⑤应急培训及演练的督促实施
1)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审查批准的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演练计划和应急培训计划。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演练计划和应急培训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培训、应急演练。
3)施工单位的应急培训应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备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演练方案后,应及时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进行应急演练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邀请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参加;督促施工单位对演练全过程作文字记录,并保存影像资料。
6)应急演练结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总结应急演练,形成成套的书面材料存档并报备监理单位和指挥部。
2.履行监理风险评估职责
①监理单位进场后,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查阅设计文件,了解现场环境,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调查分析,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填写《安全风险(危险源、危险因素)辨识、评价表》;督促施工单位编写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填写《安全风险辨识、评价表》,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台账,制定安全风险
19
控制计划,策划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结合实际情况定期修改和完善。 ③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2)运行控制措施; 3)应急准备与相应程序; 4)培训; 5)监测。
④施工单位风险控制措施应报监理工程师评审,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进行:
1)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2)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
3)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5)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⑤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实施经审查批准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安全费用
1.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查
①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在计量周期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计量周期使用计划,填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报监理审查。
②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是否与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相适应、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是否根据工程进展不断更新和修订,符
20
合要求的填写《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审批表》报建设单位审查备案。
2.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核对
根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安全施工方案等,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并记录。
3.审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凭证
①施工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计量周期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计量申请表和下周期使用计划,填报《安全生产费用支付申请表》,经专职安全员与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是否符合审批条件,各项费用的票据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费用统计计算是否准确,申报费用是否超出合同规定。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审批表》报建设单位核备进入计量支付程序。
③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条件:
1)安全施工方案、措施、预案、计划等经过审批;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过审批;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与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计划相适应; 4)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合同文件要求;
5)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符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2]9号)的规定。
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业主核备进入计量支付程序。
⑤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审批方法
21
1)审批条件的审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必须符合审批条件。
2)费用凭证的审核:费用使用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是否有监理人员签证;费用票据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费用统计计算是否准确。
3)现场投入的核查:对照安全费用使用明细表,现场核对各项设施是否使用并符合要求。
4)费用计算的复核:费用统计计算是否准确。 5)合同规定的核查:申报费用是否超出合同规定。
2.3检查评价
一.安全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岗位职责分解落实情况
①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全面涵盖到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含分包单位)、各个作业层;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有针对性。
②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各部门、各个作业层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分工落实,定人定岗定责。
二.对施工单位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履约及持证上岗等按规定进行检查
1.施工设备检查
①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基本状况登记表,实行“一机一档”管理,即每一台(套)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都建立一套档案,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证书、进退场时间、使用维修保养记录、操作人员及证书等内容。
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97号)、《特种
22
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增补的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0]22号)及《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0〕200号文件)规定的特种设备除按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相关公路水运工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③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设备档案。
④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特种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督促和参加施工组织的验收,并按相关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指令整改。
2.周转材料检查
①周转材料是指能够多次使用的材料、施工机具、安全设施等,主要有各型钢模板、脚手钢管、氧气乙炔瓶、24kg/m及以上钢轨、φ80mm及以上钢管、混凝土输送管、高压电缆、50周转材料是指能够多次使用的材料、施工机具、安全设施等,主要有各型钢模板、脚手钢管、氧气乙炔瓶、24kg/m及以上钢轨、φ80mm及以上钢管、混凝土输送管、高压电缆、50mm2以上低压铜芯电缆、小型施工器具以及为防止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员误操作、人身伤害或外因引发的设备(施)损坏而设置的安全标志、设备标识、安全警示线和安全防护等。
②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包含购置、保管、设置、维修、检验、检查等相关信息的档案资料,并现场检查设置或使用情况,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指令整改。
3.人员履约及持证上岗检查
检查项目部是否建立全体施工人员基本状况(姓名、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用工合同、安全教育、保险、进退场时间等)登记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工地试验室主任等)是
23
否是合同约定人员,人员变更是否办理手续;人员资质证书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均应持有效B证。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施工合同额,每5000万元配备一名持有效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③特种作业人员
凡直接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0年第30号令)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按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风险源识别和方案的编制,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已经审查批准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按系统的不同层次,调查分析、辨识、评估风险源,确定各类安全风险(危险源、因素)的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制定各类风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明确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危险性较大的风险源,则须编制风险控制方案。施工单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或风险控制方案应能有效控制风险源,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施工单位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或风险控制方案由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已经审查批准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或风险控制方案,在危险区域(部位、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危险源控制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督查。
4.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应及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存在问
24
题及时指令整改。
5.监理工程师应分析评价风险控制方案实施情况,编写检查分析评价报告。
四.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整改 1.安全检查
①安全检查监理工作内容
安全检查主要以查现场、查隐患为主,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企业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现场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2)检查施工现场布设情况; 3)检查施工临时设施; 4)检查安全标志标牌; 5)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6)检查施工作业情况;
7)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8)检查危险源控制管理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0)其它现场安全检查。 ②安全检查监理工作方法
现场监督与检查,包括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检查和参与有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检查,其检查方法有:
①日常现场跟踪检查; ②经常性安全检查; ③专业性安全检查;
25
④群众性安全检查。 2.隐患排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合同段施工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项目中的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负责审核监控计划、明确时限、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和监督人、掌握隐患动态。监理单位应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或整改、验收销号等。
①排查登记
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定期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应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报交通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2)事故隐患等级随时间、外界环境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报告。
②公示公告
1)施工单位应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2)在作业场所醒目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3)事故隐患公示牌不宜小于40cm×60cm,版面宜采用黄色底版黑色字体。一个隐患设置一块公示牌,并根据变化调整,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动态管理。
4)在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公示,以告知路人和社会车辆。
26
③防范或整改
施工单位坚决搬迁处在危险区域有潜在危险的驻地,有效防范有危险的作业点,登记管理施工机具,在使用维修前加强检查施工机具,审核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操作性、是否有效。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防范整改的监督检查,并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加以书面确认。对无防范措施、措施无效及整改不力的,监理单位应报建设单位严加惩处,对仍存在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场所、部位立即指令停工整改。
④验收销号
1)建设单位应制订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销号标准。 2)当有完善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无隐患或施工完工时,施工单位应先组织自验,自验合格报监理单位复验同意后,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销号,项目验收销号结果按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报交通主管部门。
3)对难以按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应制订监控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五.对施工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按整改计划改进,直至消除
1.对施工单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基础上,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2.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计划须明确各个阶段(步骤)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
3.监理工程师须分阶段检查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并作记录。 六.对重大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履行报告职责 发现的重大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停工,随即签发《工
27
程暂停施工指令》及《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书面报指挥部。
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等书面监理指令。
2.安全监理指令应包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指明整改要求。
3.施工单位按指令完成整改并回复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意见,确认整改结果,形成闭环。
八.对有关部门检查通报的问题,积极整改
1.整改须在检查通报要求的完成期限内完成,并进行书面回复。 2.整改回复须逐条逐项回复具体整改情况,并附整改后的文字复印件或现场照片等证明资料。
3.整改回复须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签发检查通报的有关部门。 九.对有关部门通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 1.监理工程师应在通报要求的期限内对有关部门通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检查,口头督促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2.施工单位整改不积极,或可能在通报要求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等书面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整改计划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提交的整改回复,监理工程师应签署意见,确认整改结果。
28
2.4考核评价
一.按照“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要求定期开展自我考核评价 1.定期开展自我考核评价(每季度一次)。
2.考核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表6要求进行。
3.自我考核评价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归档存查。 二.定期对施工单位开展考核评价
1.定期对施工单位开展考核评价(每季度一次)。
2.考核评价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表4、表5.1和表5.2要求进行。
3.对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归档存查。 三.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 1.保留考核评价表,并附详细记录。
2.评价记录主要是记录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
2.4人员管理
一.持证上岗
1.按照合同文件配置安全监理人员,现场监理机构存留监理合同文件备查。
2.监理人员名册
①建立监理人员名册,记录监理人员上岗及离岗情况。 安全监理人员配置须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文件规定的安全监理人员因故不能到场的,由具有同等条件的其他人员作为替换人,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经建设单位认可。
29
②建立监理人员考勤表,记录监理人员迟到、早退、休假等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月在岗天数不得少于合同文件规定。
3.监理工程师持安全监理培训证
现场监理机构存留总监及总监代表和副总监、驻地和副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监理相关主要人员的安全监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二.监理人员内部安全培训教育
1.建立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内部安全培训教育。 ①编制安全监理知识培训教育计划。培训教育必须针对工程项目特点,结合工程项目的风险分析、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拟定培训科目。
②安全监理培训教育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有效培养和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理业务水平。
③监理部留存培训计划、培训教程、培训记录备查。 三.安全监理日志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天无间断认真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2.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内容包括安全措施方案审查情况,安全经费审批情况,安全内业资料、施工现场检查情况,安全监理文件下达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会议、安全学习培训、安全工作考核等活动情况等。
3.安全监理日志记录应及时、真实、全面、清晰,与其它监理文件、台帐、记录相互对应。
4.安全监理日志须经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每周报总监审查。
2.5专项工作
一.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情况
30
1.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
①监理单位在接到政府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后,应及时按照通知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②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应由经总监签批,以监理部文件形式下发所有监理人员和所监理施工单位,并抄报建设单位。
2.安全专项工作应制定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
①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应按照安全专项工作的布置文件、通知编制。
②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订,突出自身特点。
③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应认真分解工作内容,细化各阶段目标及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执行措施。
④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或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应落实到所有监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⑤安全专项工作落实方案须经总监签批,以监理部文件形式下发所有监理人员和所监理施工单位,并抄报建设单位。
3.按方案或计划执行到位
各项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均应做到实施过程有记录,各个阶段有小结,方案(计划)完成有总结。
4.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实到所有监理人员。
①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制定“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②“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下发的平安工地建设文件、通知及工程特点编制。实施
31
方案内容及步骤须与省、市等上级部门指导方案相一致。
③“平安工地”建设方案须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措施,包含自身安全监理工作和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监督管理两大部分。监理机构自身安全监理工作包含“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中监理单位部分的全部内容,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包含“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中施工单位部分的全部内容。
④实施方案应突出自身特点,细化各阶段目标及工作要求。 ⑤实施方案应与重大危险源排查控制、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相结合。
⑥“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应落实到所有监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⑦“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须经总监签批,以监理部文件形式下发所有监理人员和所监理施工单位,并抄报建设单位。
2.6工作效能
所监理的各施工合同段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值×0.3即为监理工作效能得分。
一.监理部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应全面提升所监理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才能使“平安工地”建设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监理单位在进行“平安工地”自我考核评价前,须对所监理的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三.工作效能考核评价结合3.2考核评价的要求进行。
32
第三部分 施工单位
3.1责任落实
一.项目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在项目建设之初,项目部须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专职安全员共同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配备与施工规模相适应、专业齐全的安全管理专职技术人员,并向各施工现场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涵盖领导层、各部门、作业层三个层次。
1.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构成安全组织体系的第一层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框图中应放在首要位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项目部各部门构成安全组织体系的第二层 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项目部各施工班组构成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的第三层
各施工班组执行具体的生产任务,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执行单位。
4. 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开展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签订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
二.明确项目负责人、各部门、作业层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负责人、作业层安全生产责任 ①项目经理; ②项目副经理; ③项目总工;
33
④专职安全员; 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⑥班组长; ⑦工人。
2.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①办公室(含劳动、教育等综合部门); ②生产部门; ③技术部门; ④安全部门; ⑤财务部门; ⑥机务材料部门。 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①分包单位登记表; 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③分包安全协议。
3.2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结合本标段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特点,国家、行业、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详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安全保证体系除常规内容外,须包含结合本标段施工风险编制的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项目部需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2.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3.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4.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34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8.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9.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10.应急救援制度;
11.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2.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3.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4.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7.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8.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9.卫生管理制度;
20.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2.消防防火制度; 23.治安保卫制度;
24.建筑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25.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26.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7.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28.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清单 1.施工准备
35
①房建工(组装、搭建与拆除简易房工人); ②便桥安装工(组装、搭建与拆除便桥工人); ③伐木工(砍伐树木工人);
④设备安装工(水泥混凝土、设备安装、拆除工人); ⑤电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工人); ⑥测量工(施工测量辅助工人)。 2.桥涵工程
①挖基工(人工开挖基坑、护壁衬砌操作工人); ②钻机操作工(旋挖钻、冲击钻等钻机操作工人); ③打桩工(打桩机操作工人、辅助工人); ④架子工(满堂支架安装、拆除工人) ; ⑤混凝土工(混凝土灌注、振捣操作工人); ⑥钢模工(钢模板加工、安装、拆除工人); ⑦木模工(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工人); ⑧钢筋工(钢筋加工、绑扎操作工人); ⑨电焊工(手弧焊操作工人); ⑩气焊工(气焊、气割操作工人) ;
11○起重设备操作工(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式起
重机、 塔式起重机、起重卷扬机操作工人);
12○混凝土拌和设备操作工;
13○混凝土输送泵操作工; 14○混凝土输送泵车操作工; 15○中小型机械操作工(混凝土、砂浆搅拌机、汽油机、柴
油机、 电动机、空压机操作工人)。
3. 路基工程
①辅助工(路基开挖、填筑辅助工人);
36
②爆破工(人工打眼、机械扩眼、安装、引爆操作工人); ③危险物品保管工(保管、运输爆破等危险物品工人); ④挖掘机操作工; ⑤推土机操作工; ⑥平地机操作工; ⑦装载机操作工; ⑧路拌机操作工。 4.隧道工程 ①凿岩机操作工;
②开挖工(隧道开挖辅助工人);
③喷锚工(打锚杆眼、安装锚杆、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工人); ④衬砌工(安装、拆除模板及拱架、浇筑砼操作工人)。
3.3工作策划
一.制定本标段“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依据上级单位建设方案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指导思想; 2.编制依据; 3.组织机构; 4.主要目标; 5.实施步骤; 6.工作重点; 7.具体措施。
二.制定本标段安全工作计划并进行安全目标分解
项目部应结合本标段工程特点,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指挥部和总
37
监办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标段的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并根据安全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具体的、尽可能量化安全管理控制目标。项目部安全管理控制目标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1.职工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数为零。
2.火灾、爆炸、中毒、溺水、设备、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数为零。
3.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数为零。 4.职工因工年负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0‰以下。
5.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6.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合格以上标准。
7.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2013版)评分,不低于85分。
8.安全投入费用不低于中标合同总价的1.5%。 三.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专项安全工作 1.制定专项安全活动方案; 2.登记专项安全活动台帐; 3.适时进行阶段总结.
3.4人员管理
一.项目部须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其它有关规定等内容。
二.项目部应登记管理本标段的所有人员,填写《人员登记表》,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按登记顺序存档。人员如有变更,需在登记表中登记或注明离场时间。
38
三.项目部应登记管理本标段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并存档相应证书;应加强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复审和更新,保持证书有效性、符合性。
四.项目部进场7天内应向总监办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及分工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如有变更,应按规定及时履行报批程序;在安全管理文件中明确新增人员的安全职责,安排人员接任离场人员的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须取得B类安全管理资证书; 2.按照合同价,每5000万元须配备1名C类专职安全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C类专职安全员。
五.项目部须登记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报总监办审批,并按登记顺序存档特种作业证书;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复审和更新,保持证书的有效性、符合性。
六.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部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及有病史人员从事有关禁忌作业。
八.项目部应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九.项目部应为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3.5安全活动
一.安全会议
1.项目部须制订安全会议制度,包括各类会议的频次、组织及参会人员、主要会议内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内容。
2.安全会议分为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 ①安全例会每月不少于1次
39
参会人员为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负责人,内容包括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文件及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安全生产任务、研究解决当前相关安全问题等。
②安全专题会议
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审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重要施工节点等)适时召开,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总监办、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会议参会人员应履行签到手续,并做好会议记录。 4.安全会议所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各部门及施工队(班组)。
二.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对项目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①项目部全体员工每年接受不少于2次的在岗安全教育培训。 ②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③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④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⑤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
40
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⑥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接受不得少于2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人员接受不得少于8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⑧新进场人员,接受母体公司、项目部、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⑨其他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①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2)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
3)安全生产责任制。
4)施工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危险因素,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措施。
5)地区和行业事故概况、特点及应吸取的教训。
6)编制和审查安全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基本知识。
7)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及保证措施。
8)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保护现场、逐级上报、调查情况、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等的应急预案。
②新进场人员
41
新进场人员是指新进场的学徒工、实习生、委托培训人员、合同工、新分配的院校学生、临时借调人员、相关方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等。
1)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
2)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本标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 6)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7)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8)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9)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0)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③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可以根据本标段工程建设实际,采取多样化的方式进行。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关安全知识学习。 4)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知识学习等。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④其他人员
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42
2)对安全生产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重要操作岗位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应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和岗位教育。
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要求
①项目部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教育培训计划、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学时及教育培训记录等内容。
②项目部须根据自身的管理目标和各类人员的技术状态,明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季度职工培训计划,包括新进场人员、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需要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人员的培训需求及计划。培训计划须明确培训项目、对象、人数、时间与方式等内容。
③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④项目部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⑤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学习新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标准等。
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资料须存档。 三.安全技术交底
1.项目部须制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包括交底负责人、对象、方式、内容、流程、记录等内容。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现场作业内容、施工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安全设施配置要求、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或工班长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方案编制人向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交底;每天班前
43
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工班长应对本班作业人员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方式,交底双方在交底记录上签字,不得代签。
5.现场施工方法、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可邀请总监办或指挥部派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7.项目部安全员应全过程参与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安全物资管理
1.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物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发放、日常管理等内容。
2.安全物资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救生器材、工作鞋、工作手套、面罩、口罩、防护眼镜、耳塞、有关特殊作业工作服等。
3.项目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销售许可证。
4.安全部门应参与安全物资的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安全物资验收合格后,移交专人保管。
5.项目部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发放安全物资,并做好安全物资领用发放记录。
6.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检查安全物资,如发现损坏或不满足安全要求,及时更换。
3.6机械设备
一.一般筑路设备及起重设备管理
44
1.项目部须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建档、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机具及配件。
2.建立施工机械登记制度
项目部应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3.项目部须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施工机械设备淘汰报废制度。
4.建立机械设备资料管理档案
①施工机械设备(非起重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安装验收资料;
3)运行故障、维修保养记录和技术改造资料; 4)检查检验记录; 5)运转台账和事故记录。
②项目部应对大型机械设备、特种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械设备)实行“一机一档”管理。起重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原始资料,包括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产权登记证等; 2)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保养记录、定期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校验记录、检测报告、安装验收记录(含每次附着顶升加节后验收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中小型机械和施工机具
1.中小型机械和施工机具的安装和验收
①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打桩机、电焊机、钢筋切
45
断机、钢筋弯曲机、空气压缩机、圆盘锯、平刨等中小型机械和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或进入施工现场后,须按照相关标准试运转,并按照有关规程和说明书的要求逐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记录须存入设备档案。
②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工作由项目部指派的机管员、安全员负责,平时运行情况由机管员检查并做记录。
2.中小型机械和施工机具的使用
①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②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等机械设备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③ 中小型机械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④定期检查、保养及维修中小型机械,并记录运转保养情况。 ⑤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⑥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电具,须采取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⑦中小型机械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
⑧搅拌机、砂浆机棚两侧高度1.8m,采用型钢、钢丝网等搭设,并进行封闭;机座及四周地面硬化处理,并设置三面围档;车辆进出口设置排水沟。
⑨电焊机须采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⑩防护装置须齐全有效,严禁超载、带“缺陷”运行和运行中进行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须切断电源;钢丝绳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不得使用。
3.7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数量小于5台及设备总容量小于50kW,
46
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否则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须执行“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临时用电方案应涵盖施工全过程,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及方案发生变更、修改,必须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核,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由总监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应办理审批手续。 二.临时用电布置的验收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布置,通过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电工作业人员应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定期检查和维护配电线路及设备,及时排除或上报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并记录和整理相关的用电管理资料。
三.临时用电检查
项目部应按规定定期检查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临时用电情况,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四.临时用电档案管理
项目部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技术交底、用电检查、维护保养、电气设备调试、参数测定、安装维修及拆除等内容。临时用电档案由主管电工和专职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存档。
五.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1.施工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用电管理,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规定。
2.施工现场电动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附属电气装置须符合
47
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认证。
3.应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负责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4.电动机械接地、漏电保护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5.电动机械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装设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以及控制装置。正、反向运转控制装置中的控制电器应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等自动控制电器,不得采用手动双向转换开关。
六.施工现场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卤钨灯等。
2.潮湿或特别潮湿场地,应采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地,应采用防爆型照明器。
3.照明器开关箱中,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都须作保护接零;照明器的金属外壳须作保护接零。
4.照明线路的相线须经过开关才能进入照明器,不得直接引入。 5.施工照明供电电压要求:一般场所应为220V;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高温、有导电粉尘、狭窄的场地和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的场地,不得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照明线路的场地,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如水中作用)、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构架、管道上)、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得大于12V。
6.严格管理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防止私拉、乱接电炊具,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7.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须设置红色信号灯。
48
七.施工现场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电工作业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和技术考核,持证上岗。 2.电工作业人员负责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并安排专人监护。项目部须为电工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工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电工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使用专用电工工具。
3.电工作业人员的等级应适应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的复杂性。对于需高等级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的工作,不宜指派低等级电工作业人员。
八.施工现场用电人员的安全管理
1.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使用电气设备前,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电气设备带“缺陷”运转。
3.保管和维护所用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暂时停用电气设备的开关箱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关门上锁。
5.电工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方可移动电气设备前。
3.8风险预控
一.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1.符合《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规定的项目,应进行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部应参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制订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包括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范围、方法、步骤、组织、报告、过
49
程实施、动态管理等工作要求。
2.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向总监办和指挥部上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3.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总体风险评估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应在评估单元施工前完成。
4.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按照成立评估小组、制订评估计划、选择评估方法、开展风险分析、进行风险估测、确定风险等级、提出措施建议、编制评估报告的程序实施。
5.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报备指挥部;项目部在向总监办上报安全专项方案时,应将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作为附件。
二.危险源识别、监控
1.项目部须制订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包括辨识标准、方法、步骤、组织、监控管理措施、动态检查等内容。
2.项目部应在开工前辨识和登记本标段危险源。
3.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驻地建设、施工平面布置、道路运输、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装置、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行为等。
4.危险源风险评价宜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简称LEC法),也可采用其它有效的评价方法。
5. 项目部采用LEC法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时,根据E=LEC的公式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并判断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其中的关键是确定各个分值,以及对乘积值的分析、评价和利用。
①根据LEC法评价结果,危险分值在20以下为稍有危险,是可以接受的;危险分值在20-70之间为一般危险,需要注意;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为显著的危险,需要及时整改;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高度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危险分值在320以上的为及其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
50
②项目部可根据危险程度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当风险分值D≥160时,确定为A级危险源;当风险分值160>D≥70时,确定为B级危险源;当风险分值70>D≥20时,确定为C级危险源。
6. 项目部应根据评价结果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A级),并报总监办备案。
7.项目部应编制A级危险源的安全专项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8.项目部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控、定期检查,检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发现问题及时执行安全检查程序,并做检查记录。
9. 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对A级危险源设置标志牌,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级别、控制措施、检查周期及责任人。
10.施工图纸、施工工艺、作业环境等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危险源,制订相应控制目标、措施及责任人,以实现危险源的动态管理。
3.9专项方案
一.安全专项方案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二.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前识别本标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清单报总监办审批。
三.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1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四.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组织安排,及时编制安全专项方案。 五.不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应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报总监办审批;需进行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1.专项方案应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送达专家组成员及相关人员。
2.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包括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指挥部相关人员,总监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3.项目部应根据专家会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完成后报备指挥部。
4.专家论证会审查未通过的安全专项方案,应重新编制,并再次执行审核、专家论证、报批及报备程序。
5.安全专项方案未经审批,不得组织实施。
六.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确需修改时,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情况。
七.项目部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因素、安全生产要求、应急措施等。
八.专职安全员负责设立现场安全风险告知牌,并随现场作业内容变化及时更新。
52
九.项目部应检查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氧气瓶、乙炔气瓶在运输、储存、使用时应符合的有关管理规定,应向具有充装许可的单位采购,项目部应制定详细规定并加强检查。
十一.施工路段管理应符合《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计划周密、方案科学、手续完备、标志齐全、设置规范、分流合理、疏导有序。
3.10危化消防
一.项目部须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及其职责、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有关规定等内容。
二.项目部应按规定在办公室,生产、生活用房及现场有关场所或部位设置消防设施。
三.项目部应明确各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及其消防安全责任,制订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一览表,并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四.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演练。
五.项目部应按规定对现场消防器材统一编号,并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现场消防器材摆放正确,位置醒目,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使用说明、有效期等资料清晰明了。
六.各消防责任人应每月巡查责任范围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七.项目部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应检查现场消防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消防设施。
53
3.11应急救援
一.项目部须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二.存在多种风险种类和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项目,应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
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2.工程项目危险性分析: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和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培训、演练。 10.奖励。 11.附则。
三.项目部应针对每一种风险,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基本要素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四.项目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每年至少结合工程实际组织演练1次。
五.应急救援演练程序应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演练总结三个阶段,并整理归档演练资料。
六.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具体要求应参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54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12专项经费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符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总包单位须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并监督安全费用的使用。分包单位不得重复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1.项目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并作为开工报告的组成部分报总监办审批,审批通过后报指挥部备案。
2.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总体计划和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月25日前将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报总监办审批。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如下: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55
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13检查评价
一.安全检查
1.项目部须制订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包括检查形式、检查内容、检查频率、人员组成以及检查记录、整改、复查、验收等内容。
2.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日常检查。
①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②不定期检查:恶劣自然条件、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施工节点、停工整改复查以及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活动等重要时段,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③日常检查: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负责人应对现场安全情况加强检查。
3.检查内容:
①上级文件的落实情况。
②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③安全生产工作台帐建立情况。
④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⑤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挂牌上岗情况。 ⑥施工人员安全行为情况。 ⑦临时用电情况。 ⑧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56
⑨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 ⑩安全标志、标牌完好情况。
11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12其它应该检查的内容。 ○
4.检查时,检查人员应保留原始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保留图片或影像资料,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定期检查后,2天内须下发检查通报,包括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等内容。
5.不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必要时应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后及时回复。
6.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记录日常安全检查情况。 7.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队(班组)整改回复后24小时内复查,并记录复查情况。
8.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9.项目部应按上级管理部门和总监办下发的现场问题通知单的要求整改,整改后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及时上报现场问题整改回复或提出复工申请。
二.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1.项目部须制订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包括隐患分类、隐患处理方式、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治理整改等内容。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隐患等级依据危险源辨识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判别。
3.项目部是隐患排查和防范的责任主体。 4.隐患排查的范围和方法
①隐患排查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7
②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③项目部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应根据隐患排查登记表制订隐患治理方案,以及时治理隐患。隐患治理的方案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
5.一般事故隐患应报备总监办,重大事故隐患应报告母体公司、总监办、指挥部和行业管理单位。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等级。升级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补报,降级的事故隐患也应报告。
6.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项目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项目经理应组织制订、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和监督人,并挂牌公告。项目部在隐患未得到治理前及在治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报告母体公司,母体公司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评估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部报请总监办复查,复查合格后向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申请复工,检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8.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处理。
三.安全考核及奖惩
1.项目部须制订安全考核及奖惩管理制度,包括考核及奖励目
58
的、组织、依据、要求、频次、通报及具体考核奖励细则等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3. 平安工地自我考核评价每月一次,并应有考核评价报告。 4.项目部应根据分解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订考核奖惩细则。 5.考核后7天下发考核通报,包括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奖惩决定等内容。
6.在考核奖惩细则中还应明确下列奖惩内容:
①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献计献策、并取得明显效果的人员;在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及时制止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发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应给予奖励。
②对习惯性违章、屡教不改的人员;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的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人员;不落实或故意拖延整改措施的人员;不服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故意破坏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人员;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员,应给予处罚。
7.项目部应统计历次奖惩情况,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记录。
3.14事故管理
一.项目部须制订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事故报告程序、时间、内容、应急处置组织、应急响应等内容。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项目部应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接报后,应立即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总监办、指挥部和工程所在地的安全监督部门。
59
2.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在30分钟内快报、1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
3.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在1小时内快报、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续报。
4.事故在第一次续报后出现新情况,应继续报告。 5.事故发生30天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 四.事故快报采用统一格式,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六.事故调查结束后,项目部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6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