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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增殖放流背景资料

2021-08-19 来源:世旅网


人工增殖放流背景资料

日期:2006-12-31 9:12:00 点击:712 作者: 来源于:

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一、人工增殖放流的含义和法律依据

人工增殖放流是用人工方法直接向海洋、滩涂、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或移入渔业生物的卵子、幼体或成体,以恢复或增加种群的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的群落结构。广义的讲还包括改善水域的生态环境,向特定水域投放某些装置(如附卵器、人工鱼礁等)以及野生种群的繁殖保护等间接增加水域种群资源量的措施。 由于全球性的捕捞能力过剩,造成渔业资源日益衰退,渔业也从单纯的捕捞利用资源转为渔业资源的养护和资源的增殖。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工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资源保护和增殖的法律和规章。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渔业资源增殖工作,在制定有关法律和条例时对渔业资源增殖均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我国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1979年)第六条规定,\"各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措施,如改良水域条件、人工投放苗种、投放鱼巢、灌江纳苗、营救幼鱼、移植驯化、消除敌害、引种栽植等,增殖水产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第二十条规定,\"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整治和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发布,200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1995年通过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将海洋环境和生物资源保护列为重要内容。2003年农业部又发出农渔发(2003)6号\"关于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今年2月,国务院又批准颁布了《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这个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将采取三大行动,力争到2010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渔业资源衰退、濒危物种数目增加的趋势得到初步缓解。可见进行渔业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正是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增加自然水域渔业资源生物量的重要行为。 二、开展增殖放流的重要意义 针对目前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水域荒漠化日益显现的严峻形势,在强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可以积极主动地恢复已经衰退的水生生物资源,改善鱼类的群落结构,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为渔业和渔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可以直接为捕捞渔民增加收益,为百姓提供优质水产品,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如海水育苗、运输等)的发展;

三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东海区海洋伏季休渔等管理制度的成效,提高社会各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四是探索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 五是用实际行动向国内外表明我国在保护资源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树立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 三、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作用

我国海域辽阔,江河湖泊纵横交错、星罗棋布,孕育了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水生生物资源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以水生生物资源为主体形成的水域生态系统,同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共同构筑了国土生态体系,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水生生物资源的经济价值

水生生物资源是渔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为我国渔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渔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全国水产品产量达到4901万吨,占全国动物性(肉、禽、水产品)食物生产量的1/3以上;水产品人均占有量达到36公斤,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渔业总产值达到6702.38亿元,占我国农业总产值的12%以上;水产品进出口总量540.62万吨,进出口贸易额102.0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69.66亿美元,实现贸易顺差的37.27亿美元。目前,我国渔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由养殖、捕捞、加工、流通、渔业工业以及科研、教育相互配套、融为一体的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0年起,我国水产品产量已经连续13年居世界首位,是名符其实的世界渔业大国,在世界渔业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水生生物资源的社会价值

水生生物资源是人类重要的动物蛋白来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膳食结构和营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我国渔业人口达到2098.41万人,渔业劳动力1301.83万人,民人均纯收入5460元,比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倍以上。目前,渔业已经成为部分地区主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和实现脱贫致富以及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随着人口刚性增长、耕地刚性减少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不断提高,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资源相对匮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加大对占我国国土面积1/3以上的水域开发力度,合理利用水生生物资源,提高水域利用率,已经成为如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拓展生存空间的迫切需要。

3、水生生物资源的生态价值

以水生生物资源为主体形成的水域生态系统是地球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并称为地球生态的三大支柱。我国水域生态系统覆盖面积大、结构复杂、生物种类丰富,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能量流动、调节气候、净化环境等方面功能显著,对维持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其它生态系统无法替代的作用。同时,受独特气候、地理及地质历史等因素影响,我国水生生物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遗物种数量大、生态类型齐全等特点,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在世界生物多样性中占有重要地位。

四、水生生物资源面临的主要威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不断增长,资源有限性与资源需求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正面临着三个方面的威胁: 1、水域污染导致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目前,我国日排污水量在1.3亿吨左右,80%以上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入水域。监测资料表明,我国1200条河流中有850多条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大型湖泊富营养化程度非常严重,我国近海受污染面积已达20.6万平方公里,四大海区近岸海域有机物和无机磷浓度明显上升, 无机氮全部超标。赤潮、水华已经成为频发性自然生态灾害,2002年我国近海暴发赤潮77次,发生面积扩大到1.5万平方公里。由于水域污染等原因,我国近海和内陆水域中主要经济水生生物产卵场和索饵肥育场功能明显退化,水生生物的亲体繁殖力和幼体存活力降低,水生生物资源得不到有效补充,致使水域生产力下降,水生生物总量减少,水域荒漠化趋势日趋严重。目前渤海水域生产力水平不足20世纪80年代的1/5,内陆水域

中有2400公里江段鱼虾绝迹。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我国仅渔业污染事故就达1255起,全国每年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捕捞产量损失约5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0亿元。 2、过度捕捞造成渔业资源严重衰退

目前,我国有机动渔船48万余艘,其中海洋捕捞渔船近28万艘,专业捕捞渔民数量达185万人,是世界上机动渔船最多、专业捕捞渔民数量最大的国家,其捕捞力量大大超过了渔业资源的承受能力。捕捞强度过大直接造成了我国渔业资源的严重衰退。80年代以前,海洋捕捞对象中主要优质品种有带鱼、大黄鱼、小黄鱼、乌贼等数十种之多,目前除带鱼和小黄鱼仍维持一定产量外,其他种类产量大幅下降,有的已不能形成产量。历史上曾辉煌过的东海区带鱼冬汛、小黄鱼春汛、马面鲀冬汛与春汛现已不复存在,南海区著名的八大鱼汛也已有十多年未见出现。1954年长江流域捕捞产量达42.7万吨,近年来仅维持在10万吨左右。由于主要经济渔业品种衰退,水生生物种间平衡被打破,种群交替现象明显,平均营养级下降,渔获组成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现象日益加剧,目前低值品种比例已上升到渔获量的60-70%,捕捞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显著下降。

3、其他人类活动对水生生物栖息地及环境构成严重破坏

水利工程建设、围湖造田、航道航运等人类活动严重破坏了各类水生生物的栖息地及生境,造成大量水生生物的生存空间被挤占、洄游通道被切断、产卵场遭到破坏,水生生物生存条件恶化。尤其是大量水利工程、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的建设,在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其对水域生态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样是不容忽视的,对内陆水域中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破坏尤为明显。近年来,我国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的物种数量急剧增加,濒危程度不断加剧。目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数目达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近300种;2000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共列出水生野生保护物种169种,是1988年所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保护物种数目的两倍多。一些重要的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如白鳍豚、白鲟、长江鲥鱼等已濒临灭绝。 五、强化管理,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实施负责任捕捞行为

(1)实施捕捞许可管理制度

强化和健全现有捕捞许可管理措施,严格执行《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根据捕捞许可制度确定的各项内容,对渔船、渔具、作业方式、作业场所和时限等生产要素和生产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强化捕捞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保障渔民渔业权。 (2)推行选择性捕捞管理制度

制订重要渔业品种的最小可捕标准,实行最小网目尺寸管理制度和幼鱼比例检查管理制度。调整捕捞作业结构,合理配置各种作业类型比例。进行选择性网具的研制和推广。制定渔具准用目录,取缔禁用渔具,打击非法作业方式。 (3)建立渔船报废制度

按照《渔船报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捕捞渔船船检制度,按照各类渔船报废年限和安全要求,对超龄或不适航的捕捞渔船进行强制报废,改善渔船安全性能,保障渔业生产安全。鼓励未达报废年限的渔船自愿报废,以降低捕捞强度。 (4)巩固禁渔区和禁渔期管理制度 巩固和完善现有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继续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和海洋机轮拖网禁渔区等制度,科学调整禁渔时间和禁渔范围。加强对重要渔业品种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的保护,使渔业资源有休养生息的机会。 (5)强化渔政执法管理

加大对各项渔业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制度措施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加强渔

政执法能力建设,理顺管理关系,提高人员素质,改善执法装备,强化执法手段,规范管理行为,为各项捕捞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制度和措施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和执法保障。 2、实施减船转产工程

(1)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结合捕捞许可制度、渔船报废制度、选择性捕捞管理制度等捕捞管理和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削减捕捞渔船规模,调整捕捞作业结构,压缩捕捞从业人员数量。强化对捕捞渔民从业资格许可管理,使专业捕捞渔民逐步向渔业其他产业转移、兼业捕捞渔民逐步退出捕捞业。推进水产养殖业和水产加工流通业发展,积极引导捕捞渔民从事休闲渔业和海洋牧场建设,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提供新的空间和途径。 (2)推广积极的转产转业政策

加大对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淘汰渔船补助制度,设立捕捞渔民转产启动资金和转业补助基金,对转产捕捞渔民在用海、税收、信贷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妥善安置转业渔民出路。 (3)建立转产转业渔民服务机制

加强转产渔民的技术培训,传授相关生产技术,提高转产渔民生产技能。扶持针对转产渔民的水产增养殖苗种基地建设,为转产渔民提供增养殖苗种服务。建立转业渔民职业介绍和服务机制,妥善解决转业渔民生产生活问题。 (4)发展和规范远洋渔业

加大对远洋渔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捕捞力量转移,缓解近海渔业资源压力。优化远洋渔业产业结构,开发公海及极地新渔场,增加捕捞对象品种和作业区域,合理开发利用国外和国际渔业资源,实行远洋捕捞许可证审批制度,强化远洋船员国际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远洋渔业执法能力建设和执法工作。 3、积极开展耕海牧渔

(1)加大人工增殖放流力度

对人工增殖放流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放流经费,使增殖放流成为一项常规性资源恢复措施。在我国沿海和内陆重点渔业水域,重点针对中国对虾、大小黄鱼、\"四大家鱼\"等已经衰退的传统优质渔业品种,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扩大增殖水域范围,增加渔业资源增殖种类和数量。 (2)进行人工鱼礁建设

制定全国和各地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在渔业资源衰退严重、水域荒漠化趋势明显的水域,集中开展人工鱼礁群建设,发挥规模生态效益。积极鼓励利用强制报废渔船及转产转业过程中自愿报废的渔船用于人工鱼礁建设。以人工鱼礁为载体,在建设区域内开展资源增殖活动,增加水域生产力,带动休闲渔业发展。 (3)开展海洋牧场建设

在尚未利用的或水域荒漠化相对严重的水域,结合人工鱼礁建设和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计划,积极推行以底播增殖为核心的海洋牧场建设,建立海洋牧场建设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和范围。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支持力度,在用海、贷款、税赋减免、苗种供应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开展耕海牧渔能力建设

根据渔业资源区系和分布特点,依托现有水产原良种场,建设渔业资源增殖苗种生产基地。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人工增殖站点,研究开发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和底播增殖技术,建立渔业资源增殖技术服务体系,加强渔民技能培训和增殖放流技术推广工作。 (5)建立生态安全风险评价

建立针对资源增殖的生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对增殖品种和规模、增殖水域进行科学论证和

生态安全风险评估,严格限制向天然水域增殖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防止生态失衡或种质混杂。加强增殖放流个体标志跟踪,加强对增殖水域、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增殖效果的跟踪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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