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行成绩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分、加分、减分三项,计算方法为:基础分+附加分-减分项;
二、操行分基础部分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生活作风五项,每项分优、良、差三个等级,分别计16分、11分、6分,甚差者不计分,基础分满分80分;
1、政治思想方面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维护国家荣誉,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的活动;
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时事政策等教育课,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
2、道德品质方面
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利益关系,具有奉献精神,有良好竞争意识; 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谦虚宽厚、诚实守信、拾金不昧、有社会责任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学习态度方面
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懂得本专业职业道德;
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实验实习规则,专心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上好自习课;测验、考试、考查不作弊;积极进行各种实验和技能训练;
4、遵纪守法方面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组织观念强,听从教育,服从管理和指挥;参加集会安静听讲;观看比赛不起哄喧哗;不打架斗殴,不拉帮结派;不吸烟、不赌博、不吸毒、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看不健康书刊和影视片;
5、生活作风方面
艰苦朴素、爱惜粮食、节约水电;讲卫生、爱劳动、穿戴整洁、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积极锻炼身体,不吸烟,不酗酒,按时作息,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行为端正,正确宝物好异性之间交往的分寸,在校期间不谈恋爱;
二、加分项;
1、担任学校、团委、班等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年,且履行职责者;校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加12分;团委、学生会部长加10分,副部长加8分;团委、学生会干事加6分;各社团负责人加4分,社团干部加2分;班长、团支书加6分;班团干部加4分;小组长、科代表加2分;
2、参加各类科技活动和竞赛、培养专业技能类竞赛,每次加2分,获奖者按比
赛性质和等级加分:全国性比赛加25-20分;省级比赛加20-15分;市级比赛加15-10分;校级比赛加10-5分;
3、被授予省部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加20分;
4、参加全校性文艺活动,且参加形式以班为单位,每人每次加2分,获校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4分;参加省级文艺演出,加4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2、9分;
5、参加学校运动会,每人每次加2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4分; 6、期末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成绩排名一至五名,分别加8、7、6、5、4分; 7、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有突出表现者,或敢于检举揭发不良行为和坏人坏事者,酌情加5-10分;协助班委工作,酌情加1-3分;
8、发表文章者含在学校各部门编的刊物发表文章,校外刊物每篇加5分,校刊加3分;
9、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或先进团支部,全班每人加4分; 10、学期全勤者,每人加5分;
11、被评为学校文明宿舍,舍员每人加4分,舍长加6分;
1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加8分;被评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加6分;被评为“纪律月积极分子”或“学雷锋积极分子”,加3分;
13、每月班级综合评比排名第一、二、三名,全班每人分别加3、2、1分; 14、无偿献血者,加10分;
15、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提议对有先进事迹的学生加分,经核定后酌情加1-5分;
16、其它方面加分项由学生科审定;
17、当学生在加分项有多项表现时,将每次的分数进行叠加,同项重复出现时,分数重复叠加;
三、减分项;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小字报者,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和校规处理;
2、旷课含政治活动、卫生劳动、班会、自习、集体活动等,每节课/次扣5分;
3、迟到含政治活动、卫生劳动、班会、自习、集体活动等,每节课/次扣2分;
3、早退含政治活动、卫生劳动、班会、自习、集体活动等,每节课/次扣4分;
4、上课含自习课穿拖鞋、未穿校服、未带校牌,扣3分;
5、升旗缺勤,扣5分;未穿校服、未戴校牌、穿拖鞋者,扣3分;升旗过程中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扣3分;
6、染发、烫发,每次扣10分,一周内未更改者,每周扣15分; 7、抽烟者,发现第一次扣15分,第二次扣30分; 8、参加赌博者,发现第一次扣15分,第二次扣30分;
9、受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留校察看者扣50分;
10、受团内党内通报批评扣8分;受警告处分扣20分,受记过处分扣30分,受留团留党察看处分扣50分,受开除团籍党籍处分扣60分;
11、凡因宿舍及卫生区脏、乱、差,受校通报批评,该宿舍每人/次扣8分,宿舍长扣10分;凡因课室、公共卫生区脏、乱、差,受学校通报批评的,全班每人/次扣8分,班委扣10分,另值日生或负责小组每人加扣5分;
12、宿舍评分80分以下,视情况而定每人每天扣2-5分,评分0分,每人每天扣5分;
13、班级卫生评分85分以下,视情况而定扣当天值日生2-5分; 14、晚归者,每次扣2分;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每次扣5分;
15、晚作息熄灯后,在宿舍内大声讲话者或制造响声影响他人休息,每次扣2分;
16、考试成绩不及格,每科扣5分;
17、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提议对违反校纪校规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扣分,经查实后由学生科酌情扣分;
18、当学生在减分项有多项表现时,将每次的分数进行叠加,同项重复出现时,分数重复叠加;
四、操行成绩有操行分数和操行等级两种形式,转换关系为:优秀90分及90分以上、良好89-75分、及格74-60分、不及格59分及59分以下;
五、奖惩办法
1、学期操行分达到满分者,给予表彰;
2、每学期操行分不及格者,通知其家长并由学校办学习班学习;
3、操行总评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一年后经用人单位或所在地区作出评定,达到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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