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管理学籍,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禁止结合,由主管校长和教导处人员按月统计学生在籍情况,发现辍学动向,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二.严格转、休、退手续,无接收证明不得转出,无家长申请、市级医院证明不得休学,控制学生中途辍学。 三.严格教师奖惩制度,把控辍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一条重要内容。
四.任课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名学生,做到不打、不骂、不冷嘲热讽、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五.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热心帮助,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严禁通过体罚或变相体罚挤撵学生。
六.严禁强制学生退学或转学。
七.对确有困难的学生减免学生杂费,符合“两免一补”条件的学生,确保该生安心读书,使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八.利用家长学校,宣传“控辍”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配合控辍工作,及时反馈信息。
九.对有辍学动向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家访,家访要不少于三次,校领导要在两周内亲自去家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千方百计动员学生返校学习。 十.对学校多次多方动员无效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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