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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2021-06-26 来源:世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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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SHANCERAMICS Vol 12No.4(SerialNo.6 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温锐彪 (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 52i000) 1“标准”明确了执行时问和要求 (1)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 钾一40的放射性比活度的检测均为形式检验项目,必须采 (1)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废除GB6566—2ooo(建 用低本底多道r能谱仪。取消了原标准中采用r辐射剂量 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和GB6763—2000厦JC518 1993 率检测进行判定的方法和要求(即r空气比释动能率≤ (96)第三个标准 (2)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 行该国家标堆,过渡期6个月;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 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200nGy/h一项)。 (2)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检验 (3)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形式检验 ●新产品定型时; ●生产工艺厦原料有较大改变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3)各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时,应持具有资质检测机构 出具的、符合本标准的放射性核素检验报告。 (4)装修材料生产企业应按本标准要求,在其产品包 装或说明书中注明放射水平类别(即属于A娄、B类或c 4关于“标准”的落实监督与执法监测机构的 娄)。 要求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最近下发的《关于放射性环境管理 2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合格指标及分 类 新标准中内、外照射指数In和Ir的计算方法与 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2]35号)第=项指出:“市场上 正常销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石材中放射性物质含量 的监督和经营许可的管理权限分别在国家建筑材料管理行 GB6566—2000基本相同,但要求有所不同。 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如上述材料中的放射性 (1)建筑主体材料:I ≤1 0,Ir≤1.0为合格,产销与 物质含量被认定为污染环境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使用范围不受限制;但当空I心率大于25%时,I R ≤1 0,Ir≤ 门应参与监 和处理。对在生产或者经营上述材料的过程 1.3均可视为合格(空0率是指空0建材制品的空0体积 与整个空 建材制品体积之比的百分率)。 中超标排放放射性物质的单位.省级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 部门还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后,对生产或者经营 《函》中第五项又强调了“放射环境管理实行‘两级管理 , 基本任务和审批权集中在省级。”关于放射环境监测管理问 题,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委托其下属从事放射性监测、研究和 评价的专业机构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 责.他们  (2)装修材料:根据其放射性水平大小划分为A、B、C 单位依法实施处罚。”三类 其中A类要求:Ih≤1,0,Ir≤1 3;B类:1.0<IRa≤ 1 3,1.3<It≤1 9;C类:不满足A、B娄时,Ir≤2,8 不提制 品质量厚度的影响。 3检验方法与要采 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赍质证书和较好的捡验条件,具 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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