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快我处行政职能转变,建立“批管分离”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发改委等四厅室《关于我省推进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许可职能整合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及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处党委会研究决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方案,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两集中两到位。
一、四分离简介
为实行我处内部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推进行政机关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实施业务指导与内部监督相互结合,强化日常监管和市场监督职能,我处推行行政职能四分离的内部行政办公体系,即行政许可、法制监察、业务指导、市场监管的四项职能的相对分离,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沟通顺畅、衔接紧密的高效运作机制。
具体职责分工:业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实施业务指导、企业监管、信誉考核、年审;许可部门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办理证件;稽查部门负责全行业市场监管;法制监察负责实施内部监督、联系外部监督。
二、行政职能整合情况
1、职能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行使道路运输公共行政的重要内容:维护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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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具体负责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中的执行性工作,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出租车行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我处行使客运、货运、出租车、维修、驾培五大子行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0项(详见附件1)。
本次审改调整方案中将原在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驾培管理科、出租车管理科、维修行业管理科等五个业务科室和稽查安全科、三个稽查大队中的客运、货运、出租车审批、维修行业许可从业资格证办理、包车、加班牌发放以及现场踏勘、会审、许可安全把关等职能全部剥离出来,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将我处所有的审批和办证事项统一在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办结,真正做到审批事项能在行政审批科完成,其他科室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缴费、一个窗口对外,规范审批、限时办结。
客运管理科、货运物流科、驾培管理科、出租车管理科、维修行业管理科等五个业务科室其工作重心转向制订规划、研究政策、实施业务指导,加强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工作。主要职能为制订、修订行业长、短期发展规划,年度行业发展计划、调控措施、布局意见以及落实意见;负责各子行业的信用考核、企业监管、安全监管;年度审验;负责省局、市局政策文件的贯彻细化,负责上传下达转化落实;指导县所工作,组织行业检查;为企业提供行业管理服务。
稽查安全科、稽查大队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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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20投诉服务电话,违章的查处,行政处罚、安全管理工作。一、二、三稽查大队负责辖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道路客、货物、危货、出租车运输市场安全动态管理;领导驻站运管站,负责辖区客、货运站场的源头监管和运输安全的监督和检查。高速机动稽查大队负责市区出租汽车市场和高速公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负责承办“96520”服务中心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
法制监察室: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的规范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流程、行政许可流程的监督,行使案件中止权;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组织案件听证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组织实施行政监察、效能监察、行风监察等工作。(各科室职能详见附件2)
2、机构设置归并情况
我处内设机构2002年为13个,2001年12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加强我处纪检工作,向我处派设了一专职纪检书记兼监察室主任,增设了监察室,2004年,我处根据法制工作的需要,经市交通局同意将原与办公室合署办公的法制科单设,现我处内设科室数为15个,中层干部职数29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在内设机构数、中层干部职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并一设一”的方式将法制科和监察室合并为法制监察室,新设立行政审批科,在征收科上增挂高速暨机动稽查大队。为衔接交通部、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体制,根据交通部道路管理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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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物流处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设组织人事处的情况,将我处原货运管理科更名为货运物流科,政工科更名为组织人事科。改革后,我处内设机构数仍为原15个,中层领导职数仍为原29位。
3、监督情况
(一)合并监察室和法制科,加强监督力量加大督察力度。(二)再造行政许可流程,控制行政许可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公开重要审批节点,阳光审批。(三)开发行政许可监察系统,实现网上流转进行网上审批,透明流转,接受电子监察。
为尽快推进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我处整合了现有的信息资源系统自主研究开发了行政许可监察系统,能有效实时监督审批的网络系统。整个行政许可流程数据受控按工作流向、权限分工和公开要求、法制监察原则设计。所有环节、整个流程受法制监察部门监控。法制监察部门拥有行政许可的调阅权和中止权。可随时调阅受理件的实时情况,发现有异议的有疑问的可随时中止许可流程的运转。行政许可办证系统同时也实现网上实时监督,能够在线督察案件的办理情况。法制部门可从受理的第一个环节起提前介入,实时干预,实现全流程、全方位督察,一旦发现处理不当的许可件,可以及时进行干预纠正。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政务、投诉评议等多种渠道,做到所有事项实行三次公开,即受理公示、征求意见公示、许可结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作用,规范行政许可权,确保行政许可的正确规范高效运作。
4、制度保障
为了保障职能四分离、提高效能、优化服务、确保廉政。我处将建立十二项工作制度,我们把制度作为监督的准绳,用制度明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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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责,以机制防患于未然,控制办不当事,出不当事的风险。
(1)行政许可公示、公告制度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根据要求在我处运管网站和审批中心实行三次公开暨两公示、一公告,即受理公示、征求意见公示、许可结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法制监察中止制度
法制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检查、监察行政许可办事流程、运转效率,监督廉洁、透明性,及时调阅承办时限内的行政许可受理件,抽查案卷。法制监察部门中止流程运转,并在中止行政许可受理件流程当日作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中止意见,行政审批科室根据中止意见,作出不予许可或暂缓许可决定。
(3)联审会议制度
制度明确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由许可审批科根据行政许可受理件的承诺时限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法制监察、审批部门、稽查安全部门、有关业务部门组成,研究讨论结果应当形成会议纪要。
(4)勘察评议制度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全市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办结案件的现场勘察评议。现场勘察评议由法制监察室每半年组织一次,随机抽样各县(市)的行政许可档案,评选出最佳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案件。
(5)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按照《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公路稽征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6)重大事项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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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7)安全把关制度
复杂审核事项的安全审核、安全隐患的预警,同时建立安全、监察、许可、业务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加强许可流程各个环节的安全把关。
(8)限时办结制度
行政许可受理件的承办时限按照《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审批办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把受理件转交后台审核人员,行政审批科室应尽快组织人员审核和勘察,于承诺时限内办结。
(9)规划指导制度
各业务科室应根据行业长期发展和管理需求,制订行业长、短期发展规划,提出行业发展目标、控制指标,行政许可审批科室根据行业规划的要求和指标,办理行政许可。
(10)市场预警制度
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审批科室应通过总量的控制,稳定市场,同时设定市场预警指数,当年许可数量达到市场预警指数,应向社会公告剩余指标,年计划指标完成,当年不再实施许可。
(11)统计分析制度
行政审批科应当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于每月5日前制订上月的《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统计表》,同时根据统计数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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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各子行业许可动态,形成行政许可动态分析报告。
(12)岗位定期轮岗制度
为巩固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确保廉政,高效运转、优化服务、行政审批部门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原则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科室人员岗位三年轮换一次,进中心人员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保持一年以上任期,组织关系迁入审批中心,年度考核由审批中心组织。
5、行政许可流程再造
简单事项实行一审一核制:由受理窗口业务人员即时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确认符合办理条件,经窗口负责人审核,作出决定的,出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当场)决定书》,核发各类营运证件及办理有关事项,办理结果在市处外网或审批中心公示。
复杂事项实行一审一勘一核:受理件由行政审批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提交申请的企业事业单位实地核实有关情况,需要安全审查的同时要进行安全审核,出具《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实地勘验笔录》。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的,经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处长签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法定行政许可条件的,由审核科室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重大事项实行一审一勘一会审: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由行政审批科提起召集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政许可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举行听证,并根据听证笔录,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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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这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了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领导小组。由处长杨作军担任组长。副组长:张金熊、杜成威、王守杰、张士国、陈有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王守杰,副主任:李克、曹立中、季奇武、徐日金,成员:黄圣数、李新华、陈建敏、徐驰。
五、实施步骤
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从 2009 年 6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资源整合,开发系统。
今年市运管处被市政府确定为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试点单位,为适应体制改革,推进机制创新,根据温州市政府的审改要求。7月初向省局请示帮助拓展开发行政许可办证系统,在确保全省资源整合统一标准的基础上,请省局帮助我处对现有的资源整合系统的行政许可办证模块进行功能拓展,使之能满足温州新的道路运输管理模式和办理流程的需求,以适应我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实际和革新需要。省局批复后我处正式启动开发行政许可办证系统工作,召开资源整合业务需求和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会议,对现有的许可及相关办事流程进行了重新设计和改造。
2、制订四分离改革时间表。
根据今年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处实际问题,6月印发温州市运管系统开展“运管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制订了推进 “四分离”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设置、人员定岗等具体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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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方案阶段
1、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确保行政许可办证系统顺利推广并尽快投入使用,11月出台《行政许可办证流程再造意见》,该意见将明确行政审批各环节、各层次的职责和权限,简化层次缩减环节,统一按规定的流程实施,提高了行政许可案件的质量和速度。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
2、10月份制定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整个实施方案制订要切实符合我处实际情况,方案要明确机构设置、人员定岗、监督情况、制度保障、办事流程等重要内容。党委会专题研究行政职能整合四分离改革方案。
(三)方案报送阶段
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及时向市审改办汇报,积极听取市审改办意见,10月中旬完成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报签稿,定稿后报温州市交通局、温州市行政审批办公室、温州市人事编制办公室审批。
(四)落实阶段
温州市人事编制办公室批复后,在完成机构设置、职能转化的基础上,召开行政职能四分离改革动员大会,明确指导思想、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11月份人员就位,12月1日,整合进驻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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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级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表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许可项目(共10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旅1 游、包车) 危险货运经营许可(包括非经营性危险货2 运) 3 4 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5 客运资格证核发 6 7 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经营许可 货运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货运站场经营8 许可含货物集散服务、货运配载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理货服务) 9 1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项目(共10项)
1、报停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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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征、减征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的核定 3、客运站站级验收
4、外省货运车辆驻点经营登记 5、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登记 6、道路运输经营业户注销登记 7、营运货车转户登记 8、教练车登记
9、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备案
10、外籍(发证地以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备案
附件2: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下设机构工作职能划分方案
1、办公室
负责协助行政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业务综合档案、信息、机密、后勤服务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文稿,组织制订处各项规章制度、下达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指标,运管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量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公路主枢纽站(场)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全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抽样调查,分析统计数据,公布统计信息,及时上报统计资料;负责人大代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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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政协提案的起草或督办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运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指导本级和各县(市)所的宣传报道、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辑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市运管信息刊物稿件的征集、录用、刊发和新闻稿件的统计工作;负责处长办公会议、处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的计划、配置、管理、保养和更新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审验工作;负责机关和稽查大队固定资产配置管理和基建工作;负责信息中心日常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处应急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人事科
负责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党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各科、室、大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干部考察、办理干部任免、职员、专业技术职称、人事档案、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扶贫等工作;负责处文明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文明单位、运管系统文明行业、“双千结对村”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级服务窗口与市区道路运输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运管干部职工行政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科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处理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办理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送审;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使用及核销管理工作;负责省、市道路运输管理专项经费的下拨、督查、审计工作;负责工会、技协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固定资产购置支出预算的编制管理工作; 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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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制监察室
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调研,组织起草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核职能部门以处名义制订的各类办法、规定和文本合同;负责制订干部职工普法规划,完善普法工作基础台帐,协助落实本级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的规范工作;组织案件评议、勘验评议和执法检查,负责重大疑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的讨论;负责行政处罚流程、行政许可流程的监督,行使案件中止权;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赔偿;组织案件听证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证件的管理工作,组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对本级和各县(市)所行政执法的法律咨询、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协助纪委书记处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支部、各科、室、大队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制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组织实施行政监察、效能监察、行风监察等工作;负责运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物资采购、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行风监督员聘请及监督网络建设;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等信访工作,承办本级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追究干部职工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稽查安全科
负责对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稽查制度、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稽查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年度稽查计划的下达,重点稽查、安全任务的安排,安全活动的组织;负责省局、市局稽查、安全政策文件的贯彻细化;制订辖区道路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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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的制度、中队考核办法;负责组织全市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的统一稽查行动,指导辖区稽查大队和各县(市)所稽查、安全工作;负责辖区3万元以上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受理道路运输行业投诉和求助;领导本级“96520”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企业的信用考核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道路运输行业重大危险源调查,建立隐患库,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工作;负责处安全办、三防办日常工作,落实处安全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协调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稽查、安全、信用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应急工作;负责发布稽查、安全、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安全预警;负责营运客车、旅游车辆、危货车辆、出租车GPS和行车记录仪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和上报工作; 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6、行政审批科
负责辖区客运企业、旅游企业、客运站(场)、客运服务业、跨县和辖区内客运线路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中心运管窗口的行政日常管理,制订行政许可、审核、认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务公开制度;负责辖区道路普通货运、大型货物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的资质审查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辖区出租汽车客运企业和出租汽车营运证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资格审核、发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驾驶员培训学校和教练车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等工作;负责市区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快修、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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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机动车维修及摩托车维修业户及全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客运线路改造许可工作;上报省局初审意见;负责客运站场等级核定;负责道路运输非行政许可、备案;旅游、包车、加班、许可证件牌证的领发管理;把好安全预警、黑名单等市场准入限制;发布市场预警,客运票价审核;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客运管理科
负责研究全市道路客运市场宏观政策;编制修订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城乡巴士与城市公交结合整合规划、长短途客运线路整合改造意见;负责起草道路客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春运办日常工作,组织春节、“黄金周”旅客运输,指导协调指令性旅客运输工作;负责提出辖区内客运站(场)、港湾式停靠站建设、布局、使用方案意见和建议;负责道路客运行业全局性客运纠纷调解,组织制订修订温州快客、温州快线、温州城乡巴士、温州乡村小巴服务标准规范;负责全市文明客运企业、星级客运站、文明客运班线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客运行业诚信考核和安全监管;负责客运车辆年度审验;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出租车管理科
负责研究全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宏观政策,制订辖区出租汽车市场发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出租车行业的整合;负责对各县(市)运管所出租车客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调解辖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纠纷;负责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工作;负责驾驶员维权中心的管理,协调联系出租车驾驶员协会;负责组织市区出租汽车客运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出租车行业诚信考核和安全监管;负责出租车年度审验 ;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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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货运物流科
负责研究全市道路货运市场宏观政策,编制全市道路物流发展规划和道路货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流园区、龙头企业、信息平台的培育建设;负责物流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联系物流协会、联托运协会;负责研究全市道路物流发展出现的问题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起草道路货运及货运(场)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辖区货运站(场)建设、布局、使用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全市道路危货运输业务管理、指导工作; 负责组织货运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负责货运行业诚信考核和安全监管;负责货运车辆年度审验 ;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驾培管理科
负责研究全市驾驶员培训市场宏观政策,编制汽车驾驶员培训市场发展规划、提出驾培学校布局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汽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考核、监督检查和培训管理费的征收工作;协调联系驾培协会;负责道路客(旅游)、货运输、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的培训、考核管理等工作;组织辖区城市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职业道德培训和再培训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的核实工作;负责组织驾驶员培训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客、货、出租车、危货及整个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发布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黑名单;负责驾培行业的诚信考核和安全监管,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车辆维修管理科
负责研究全市机动车维修市场宏观政策,编制机动车维修市场发展规划、提出维修网络布局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机动车维修行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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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订车辆维修管理考核办法,监督指导各县(市)所开展工作;组织实施市区机动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快修及全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质量、技术监督与考核;负责市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工作;协助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及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评工作;负责市区机动车维修企业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及车辆维修行业基本状况的统计工作;协调联系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和机动车维修质量、价格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协调道路运输行业行业节能降排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机动车维修、车辆技术管理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和先进经验,组织实施机动车维修子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负责维修行业诚信考核和安全监管,协助业务科室开展车辆年度审验;承办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一、二、三稽查大队
负责研究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的有效对策和措施;负责制订辖区道路运政稽查的制度;负责辖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和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对辖区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安全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职能;领导驻站管理站,维护站场出租车运输秩序,负责辖区客货运站(场)进站营运车辆及班次调整纠纷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辖区违章处理,查、罚分离工作规范,承办行政执法案件,承办96520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负责完成处下达的全局性、专项性、突击性稽查任务;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负责大队本级干部职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考勤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违章处理窗口等文明创建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稽查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处交办的其他工作,加强与辖区所在地方政府及各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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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部门的工作联系。
13、高速暨机动稽查大队(征收科)
负责研究辖区出租汽车市场和高速公路运输市场秩序监管的有效对策和措施;负责制订辖区出租汽车和高速公路运政稽查的制度;负责温州境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省际检查站点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行为和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出租汽车市场和高速公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和管理规范工作;负责出租车、出租汽车服务中心营运安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营运车辆运输安全的监督和检查的职能;负责建立违章处理,查、罚分离工作规范,承办行政执法案件;负责承办“96520”服务中心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负责完成处下达的全局性、专项性、突击性稽查任务,开展高速交警、高速路政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件档案;负责大队本级干部职工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考勤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违章处理窗口等文明创建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及稽查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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