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预售房屋,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预售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违法⾏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关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处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怎么处罚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责令开发商停⽌预售⾏为;2、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3、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第⼆⼗⼆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地使⽤权出让⾦,取得⼟地使⽤权证书;(⼆)持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和施⼯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开发建设的资⾦达到⼯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进度和竣⼯交付⽇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第三⼗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违法⾏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有哪些规定1、已交付全部⼟地使⽤权出让⾦,取得⼟地使⽤权证书;2、持有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和施⼯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开发建设的资⾦达到⼯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进度和竣⼯交付⽇期;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的⼯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以上;②⾼层建筑已完成地⾯以下的主体⼯程;
5、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的⼯程形象进度的证明⽂件。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房屋的,责令开发商停⽌预售⾏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