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教体局:
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我园针对行政管理、园舍建设、设备配置、人员条件、保育教育、收费管理六个方面做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 行政管理:
我园于2009年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办园以来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开展保教工作。并且主动、积极接受教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年检合格.我园现有10个教学班,并且每班人数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并未超额.安全工作到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自2006年办园以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二、 园舍建设
我园设置在崇岗镇崇岗村五队,属于居民集聚区,园舍封闭、安全。由于崇岗地处煤炭集散地,幼儿园周围的粉尘相对城市略大些.我园园舍条件较好,房屋采用钢架结构坚固安全,所有校舍都采用玻璃幕墙,光线充足,干燥通风,有疏散的安全通道,布局基本合理,无危房.我园于2012年7月对校舍进行了改扩建,活动室及寝室的总面积达到1000平左右,基本符合要求。户外活动场地达到700多平米基本符合要求.采暖设备齐全安装合理,确保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0度以上。我园的厕所属于旧房改造,在结构上和设备的配置上和要求有一定的距离。厨房经改造后面积达到70平米以上,而且区域划分合理,符合
卫生部门的要求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 三、 设备配置
全园10个教学班,每个班级的桌椅、卧具数量足够,坚固安全。并且配备有录音机,活动室配有投影仪.班级配备桌面玩具,并配有室外大中型组合玩具三套。每个班级均配有饮水机,确保开水及时供应,配有杯架、毛巾架,确保一人一杯一巾,并按要求及时消毒。厨房有各种不锈钢厨具,并配有消毒柜、冰柜、和面机、压面机。目前我园的图书数量达不到生均5册,还需进一步购置并及时投入使用。 四、 人员条件
由于地域的原因我园的教师配备目前达不到两教一保,只达到了一教一保。所有的教师和保育员均参加了园本培训,百分之八十的教师均参加了县教育局的培训,但专业合格率和学历达标率均未达标。作为园长我已从事学前教育工作6年多,学历合格,目前还没有取得园长资格证。我园没有配备专职医务人员,此项工作一直由有医学尝试的教师兼任,我园的保育员均持有高中以上学历并且接受过幼儿保育知识培训。我园为孩子提供三餐一点,现有厨师三名并且每位厨师均已办理了健康证,按照要求我园的厨师数量还有缺口。我园配备专职保安1名。我园配有兼职财务人员一名。 五、 保育教育
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转变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保教并重,面向全体幼儿实施教育,教师全部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使用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教学用书,各项活动设置科学合理符合幼儿特
点.教育内容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不教授小学课程及其他违规内容,基本不布置家庭作业。我园近年来鼓励教师组织孩子利用各种废弃物制作玩具,并在区域活动中充分利用。组织孩子进行音乐游戏、体育游戏、区域游戏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按照局里的要求我们积极向平罗二幼学习,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认真执行一日生活制度,保证幼儿进餐、午休、游戏时间,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2小时以上。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有效的控制常见的传染病,6年来我园的常见传染病病例不超过2%。每年我园教职工均参加一次体检,并未发现有传染病的教职工。 六、 收费管理
我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不乱收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公办园的1。5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清晰,并逐年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我园所收的伙食费完全用于幼儿饮食,科学合理安排膳食,保证伙食质量,绝无克扣幼儿伙食的现象。
以上是我园的自查情况,如有不到之处请有关领导批评指正.
平罗县崇岗镇中心幼儿园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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