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呼伦贝尔市和我市两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教育草案:
一、教育目标
全面系统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认识、统一思想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全面准确落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教育对象
民办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学员。
三、教育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月25日-5月30日(具体日程自行安排)
地点: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行确定。
四、培训内容
《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学习内容见附件)
五、培训方式
学校组织教职工及参加培训学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关策;自治区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部署等内容。
2.集中授课学习:邀请专家进行授课。
3.交流研讨学习:学习期间安排分组研讨、小组交流发言,参训人员每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为主题提交一篇 1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
4.开展知识竞赛:通过闭卷笔试和现场竞赛的形式,进一步促进教育学习。
六、相关要求
1.本次教育学习培训由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实施。
2.各民办学校要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教育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要求措施具体、实用、有效。
3.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学校培训方案,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教育覆盖到全校每一名教职员工和学员。
4.培训期间要严格纪律要求,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考勤记录并做好相关培训教学档案的留存建档工作。
5.培训结束后,培训学校要将本次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总结,会同实施方案、学习计划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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