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人民政府:
我名叫,男,汉族,生于1988年3月,系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高楼乡高楼村店子庄自然村人。
我于5月25日在单位庆城县公安局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事故,头部受到严重创伤,经医院鉴定为颅脑出血、颅骨骨折、颅底骨折。需要做两次手术治疗。经过两次手术的治疗,目前虽然病情有所好转,但是确对家庭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两次手术期间家中东凑西借的垫支1多元,手术后仍然在继续用药治疗,到现在为止又花去医药费6000余元,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使本来贫困的家境又更加清贫如洗,实在难以维持生机。我家虽有四口人,但是父母老实、憨厚,仅靠自己的体力维持家庭生活,加之父母有常年多病,而我和弟弟年龄也都大了,还没有成家立业,而今我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穷困潦倒,现在家庭不但负载累累,最重要的是连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了,因此上,我只好向上级申请,希望组织考察证实后能给予我最大的帮助为盼!
申请人: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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