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
我由于没有按照宿舍管理条例的要求,将电用器拿到寝室使用。为寝室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通过学习宿舍安全管理条例细则。我终于深刻意识到自己犯的错误的严重性。
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这是有悖合格大学生的行为,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给宿舍带来损失,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合格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便利,和一时的想法,。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损害了整个2号楼同学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我这样做,同时也是对宿管会老师全心为同学们服务的不尊重。所以,当宿管会老师通知我写检查的时候,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
其次,我的这种安全防范意示极差的行为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
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寝室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和院系的校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中国药科大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生自治能力差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平时由于准备考研中,学习比较紧张。有时,没有打到水,就是用电热杯烧水。当时侥幸心理之下量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全楼的安全之上的自己得利,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做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没有为刚刚入学的同学做到良好的榜样,给宿舍管理科的老师在宿舍管理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麻烦。
宿管会的老师同文化课的老师一样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不仅仅在学习方面,还有生活方面。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各位老师心慰的好学生,尤其宿管会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生活方面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我太感谢老师对我的这次深刻的教育它使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找到了方向,对我的一生有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作用。
检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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