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出让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债权受让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丙方(债务人):
住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乙方享有对甲方人民币债权;
2、甲方享有对丙方享有债权;
3、上述债权均为借款。
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债权转让
1、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转让对丙方享有之债权。甲方转让的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利息________。
2、乙方同意受让前款之债权,同时取得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________。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抵销。
4、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可随时向丙方主张债权。
二、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 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其转让之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2)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甲方转让之债权,其受让之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三、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四、全部协议及修改、变更
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此前各方就相同事宜做出或订立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陈述、协议或安排。
五、争议与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文本及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丙方签署本协议视为已经收到甲方转让债权之通知。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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