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承揽的服装定做合同,现委托乙方进行加工,双方就有关权利义务规定如下,并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装款式号或品名:。
二、加工件数:,交货日期。
三、加工费单价(含税):元件,合计金额元。
四、加工标准及质量
1、根据委托方或甲方提供的样衣、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2、乙方加工过程中,甲方或委托方有权对加工质量进行监督,对甲方或委托方派出跟单员提出的质量要求必须服从,并按跟单员的技术要求进行更改或返修。
3、经过甲方或委托方验收后交付,但最终的质量应符合甲方或委托方的质量标准。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经甲方或委托方全部检验合格后第20天经行结算。
2、如有特殊原因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终止及变更
1、乙方加工过程中质量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加工生产进度速度结合订单要求,可以对乙方委托加工合同进行变更。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
1、违反第五款第1条之规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终止通知后,应及时将已加工的服装和半成品、原料、辅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
并赔偿甲方带来的损失费用(包括返工修理和运费)。
2、乙方延期交付影响甲方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违约损失、航空运输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变更结算条件擅自提出贷款提货、提价提货,甲方为完成订单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为都不表示甲方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提供赔偿请求。
4、乙方同意以下赔偿标准: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订单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产生的损失,以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约定价格确定,违约损失依甲方与外方或定作方协议中的约定确定,其它赔偿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赔函中的数额确定,诉讼费、律师费依票据确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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