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和《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鄂发〔20xx〕5号)精神,在红安县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广泛开展城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发动群众“共商、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坚持以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共建“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xx-20xx年,按照在40%行政村进行推广共同缔造活动的要求,在160个村(名单见附件)全面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并对其中9个村进行重点建设,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新模式,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到2035年左右,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达到“生态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建设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相匹配、相适应。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全县开展摸底调研,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镇村基层党建引领强、群众基础好、村风和谐为基本原则,确定160个村作为共同缔造村,其中七里坪镇柏林寺村、七里坪镇七家畈村、二程镇罗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城关镇曹家畈村、高桥镇六家边村、高桥镇程河村、杏花乡两道桥村、永佳河镇椿树店村等9个村作为全县共同缔造重点建设村。
(二)编制村庄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坚持全域理念,着眼长远目标。借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划设计专家团队指导优势,发动群众参与,组织含括县规划人员、村支部成员、村民代表等在内的规划团队,开展实地勘察和讨论研究,按照聚焦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分类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相关村庄布局规划、特别是重点建设村的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结合各村实际,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按照决策共谋要求,共同研究决定各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整治人居环境。按照《红安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红办文〔20xx〕58号)精神和“发展共建”要求,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规划设计,以饮水安全、“四好农村路”等建设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村庄美好环境。
(五)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奖励机制,推动共同缔造活动纵深发展。鼓励农村居民,针对本村环境卫生、公共空间管理、停车管理、生活垃圾管理等内容,通过村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按照“建设共管”的要求,共商共议拟定村民公约并监督执行,激励村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成果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建设和整治项目及共同缔造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按照“效果共评”的要求,组织村民对活动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村、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激发各方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全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8月-9月)。重点抓好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方案、规划设计的制定,宣传发动和推广启动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点扶贫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在9个重点建设村组建规划工作团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共同缔造资金主要在9个重点建设村统筹使用,各村根据工作实际推进进度,按需据实申请相关资金。相关工作方法在前期确定的其余151个共同缔造村进行推广,按要求指导相关乡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宣传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场、处)全面动员、全面铺开,传达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文件精神,学习全县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方案,营造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按照职能分工,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村建设工作。各工作专班按照职能落实和督促各村按规划设计开展相关工作,实施以房前屋后、环境建设整治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工作。各村结合实际,统筹区域内的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提升,以及庭院绿化、美化;结合本村的特点,坚持“原汁原味、原始风貌、原村特色、原状利用”等原则,凸显各村独特文化特色,统筹规划设计,引导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达到共同缔造要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巩固、提升前两个阶段的工作成果,分析不足,总结经验。按照推进文化融合,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红安红”文化融入到共同缔造全过程的要求,建立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以规范管控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以共同缔造的方式方法全面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力促红安实现步步为景,打造赏心悦目的人居环境,建立完善乡村环境长效机制,打响“美好红安·共同缔造”品牌。
五、组织领导
共同缔造工作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专班人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朱明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乾坤、姚福祥、邹远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建设验收等日常工作。
针对9个共同缔造重点建设村设立综合协调、规划指导、宣传报道、督导检查4个工作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由县政府办牵头,朱明齐同志任组长,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水利和湖泊、林业、审计和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等部门参与,负责全县共同缔造村村庄整治、项目资金立项、筹措、使用和支付保障管理。综合协调全县共同缔造工作推进工作中的矛盾困难。
(二)规划指导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吴昀同志任组长,住建局、各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所参与,负责对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规划设计技术人员,开展共同缔造村的实地调研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设计。
(三)宣传报道专班。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张治传同志任组长,组建相对固定的共同缔造宣传报道队伍,及时宣传我县共同缔造工作推进情况、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的先进村、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积极宣扬正能量,营造热情积极、争先向上的共同缔造氛围。
(四)督导检查专班。由县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罗军同志任组长,全程跟踪督查全县共同缔造工作决策的落实与推进,按照县政府统一制定的时间进度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按期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定期发布工作推进情况简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场、处)要高度重视共同缔造工作,要把共同缔造当作中心工作来抓。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机制。注重基层党建引领、党员带头作用的发挥,采取强力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并构建长治管理模式。各乡镇(场、处)要迅速成立共同缔造领导机构,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强化联动配合机制,各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安排,确保共同缔造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实效,扎实推进。严格共同缔造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资金分配坚持“把好事办好”和“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对想干、愿干、干得好的村予以倾斜,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成效。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工作高质量发展,倡导乡镇之间、村组之间开展竞赛,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宣传,引领村风。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墙报、宣传车等媒介加大共同缔造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夕阳红”等活动,引领文明村风、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检查,督导落实。县共同缔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乡镇(场、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估评价,对工作开展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消极应付、工作开展不力、涉及违纪违规的由相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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