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征收机关):
本人出售的(房屋地址)住房,在此声明如下:此次出售的住房是属于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范围包括售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本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屋交易、户籍、家庭成员等证明材料,并承诺所填写的下列内容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均属真实、有效、合法,如有隐瞒或虚构,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处理。
售房人:(签章、手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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