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织金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P.C32.5(到工地价): 元/t(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50±1.0Kg,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5.0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P32.5;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 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2、水泥价格随市场价格上涨20元/t或下浮20元/t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t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